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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常州龙城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增资项目的通知
常州龙城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2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审核,将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令)鼓励类第三条第五款第2项,同意常州市龙城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和香港永伟纺织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常州龙城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增资。
二、项目建成后,年产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从300万米增加到600万米,主要产品品种有亚麻色织布21*21/68*54、棉弹力色织布136*72/32*20+70D、色织银丝棉涤条布32+银丝*200D+40D/120*80等。
三、项目采用原辅材料氨纶纱32S+40D、气流纺纱OE49#、
高效浆纱油、聚乙烯醇等,引进无梭织机32台套,采购国产设
备变频螺杆式空压机1台套。
四、该项目总投资约125万美元,总投资由100万美元增加到225万美元,其中进口设备117.2万美元、采购国产设备 6.7万美元,其余作为铺底流动资金。注册资本由70万美元增加到158.5万美元。常州市龙城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由30.1万美元增加到93.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59.05%;香港永伟纺织有限公司由39.9万美元增加到64.9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0.95%,资金通过现汇方式增资。总投资与注册资本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自行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合营期限11年,项目建设期限为半年。
六、项目单位应按环保部门意见,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做好环保工作,并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相关工作。
七、项目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本局和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本核准通知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如项目内容发生变化,需向本局申请办理变更核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