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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迁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常计[2004]341号的文件批复,该项目办理了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手续,并编制了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两庭”用房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现位于永宁路南侧,占地面积约7.5亩,总建筑面积不足6000平方米。现天宁区人民法院业务工作量迅速增加,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审判法庭及技术、办公用房根本满足不了业务工作的需要,用房紧张成为严重制约正常工作顺利进行的突出矛盾。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按时完成“两庭”“两房”建设任务的指示精神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基层法院建设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对“两庭”建设标准的规定,拟择址新建天宁区人民法院。
根据市规划局2004年第48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易地新建天宁区人民法院,选址于外环路东、竹林路北常州农发区区域内地块。拟建天宁区人民法院总用地面积152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35平方米。
项目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8035平方米,包括主体大楼12层,裙房4层。主要构成内容和工程数量为:
构成内容 建筑面积
审判用房 7000平方米
立案用房 500平方米
审判配套用房 2100平方米
执行用房 300平方米
辅助用房 1100平方米
办公用房 2420平方米
地下车库 2500平方米
法庭门厅 400平方米
法庭专用通道 600平方米
后勤服务用房(食堂、配电等) 1115平方米
二、该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资金主要构成为:
土地征用 1200万元
市政配套建设费 500万元
装修投资 600万元
土建及安装 3700万元
(含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
三、资金来源:现天宁区人民法院资产置换估价约3500万元;区政府拨款1500万元;其余资金由区人民法院自筹。
四、该项目为法定招标项目,主要工程及重要原材料均实行公开招标。
五、该工程实施于2006年6月底启动,2008年6月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特向贵委请示。
以上请示,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