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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梅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红梅街道办事处:
你街办常天红办[2007]35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红梅街道由原北环街道和红梅街道合并组成,为满足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要求和提高社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意建设红梅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二、该工程选址在原北环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对原房产进行综合改造,建成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三、内部主要配置功能为:社区服务窗口、爱心超市、新市民学校、调处中心、计生服务室、青少年活动室、残疾人康复室、劳动保障指导室、老年人活动室、家政服务室、心理咨询务室等部分组成。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街道自筹解决,争取上级适当补贴。
五、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本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设计、建设以及材料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请你办事处按批准内容,按规定办理各项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