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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常州新宏基纺织有限公司
增资项目的通知
常州新宏基纺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资的可行性报告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2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审核,将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24号)鼓励类第三类第(三)条第1款,同意常州市宏基纺织有限公司和萨摩亚泛联控股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常州新宏基纺织有限公司增资。
二、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新型土工布1400万平方米,产品方案:开发双层粘结袋状织物、三明治织物等,主要品种CL10s(80-180g/M2)、CL20s(180-280g/M2)、CL-30s(280-380g/M2)单层系列;CL50-65D双层模袋系列、CL-200M超强多层系列。
三、项目采用丙纶、涤纶为原料,采购100台国产新型厚重剑杆织机。
四、该项目总投资由160万美元增加到832万美元,增资额672万美元。注册资本由112万美元增加到448万美元,常州市宏基纺织有限公司由12万美元增资到48万美元,占总投资的10.71%,摩亚泛联控股有限公司由100万美元增资到400万美元,占总投资的89.29%,资金以现汇方式增资,全部自筹。
五、项目合营期限15年,项目建设期限为18个月。
六、项目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本局和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七、本核准通知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如项目内容发生变化,需向本局申请办理变更核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