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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编制《天宁区社区发展规划(2007年—2010年)》前期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要求我区在6月底前编制完成《天宁区社区发展规划(2007年——2010年)》。有关编制工作已向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区领导高度重视社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求按期完成任务。把社区建设纳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通过四年的有序推进,全面完成我区的社区基本建设任务。现将开展编制社区发展规划前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范围的社区建设现状作全面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本项工作3月底前完成。届时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汇报,进行专题研究。
二、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社区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凡纳入社区工作的条线部门要提出相应的具体要求,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在社区建设现状调研和结合相关条线部门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到2010年的社区建设发展构想,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区域社区发展规划草案,本项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届时区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汇报,进行专题研究。
四、社区建设现状和发展设想,均要标注在辖区区域图上,并附每个社区的基本情况文字说明。
五、所有的前期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材料报送区发改局汇总,由区发改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邀请专业部门编制全区社区发展规划文本和实施纲要。
六、从2007年开始,社区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政府投资按社区发展规划要求进行,凡不纳入发展规划的项目不审批,不投资。
七、编制社区发展规划是一项关系到建设新天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领导须高度重视,要有专人负责,工作责任到人。社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请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精心组织,积极认真开展编制社区发展规划的前期工作,按计划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