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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宁区房产管理局
新建业务用房项目的批复
天宁区房产管理局:
你局常天房[2006]134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公房维修管理,有效应对防汛、防台等突发事件,根据规划部门意见,同意新建业务用房。
二、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救灾物资储备和公房维修材料的储备、成品加工。
三、该项项目总投资14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材料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请你局按批准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