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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天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等项目
的调研报告
区政府:
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我局对新建“天宁区社区服务中心”、“天宁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天宁区老年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三中心”)项目进行了专题调研,广泛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提出依据
区政府决定将劳动中路46号,即在区教育文体局所属的劳动中路小学原址新建“三中心”,强化区级社区、残疾人、老年服务硬件设施建设,提升公益性、福利性事业的服务水平。
二、项目建设理由
1.区社区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04-2006)的通知》(常办发〔2004〕32号)文件规定:“各区区级社区服务中心使用面积不得低于2000平方米。”
2. 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1998]1号、苏政发[2001]114号、常政发[2002]20号文件规定,“建立区级残疾人服务中心,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00平方米。”
3. 区老年活动中心
根据中发〔2004〕13号、苏发〔2000〕22号及常发〔2002〕35号文件精神, “强化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县、区老年活动中心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
三、项目部门意见
1.区社区办、区民政局
天宁区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配置和要求,总面积2100平方米,具体如下:
(1)行政事务受理大厅 150m2
(2)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 130m2
(3)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280m2
(4)家政服务部 50m2
(5)法律服务部 50m2
(6)计生宣教服务中心 50m2
(7)爱心超市 40m2
(8)图书阅览室 100m2
(9)社区活动中心 400m2
(10)健身房 200m2
(11)社区培训中心 500m2
2.区残疾人联合会
天宁区残疾人服务中心的功能配置和要求,总面积3000平方米,具体如下:
(1)区残联工作人员办公用房 450m2
(2)五个专门协会办公用房 200m2
(3)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电教室及操作室 300m2
(4)盲人按摩 100m2
(5)残疾人劳动职业介绍所 100m2
(6)残疾人用品用具展示及供应站 150m2
(7)残疾人假肢、矫形器装配部 150m2
(8)聋儿康复部 100m2
(9)智障康复部 100m2
(10)康复功能训练室 100m2
(11)残疾人医疗站 200m2
(12)心理咨询室 50m2
(13)残疾人活动中心 600m2
(14)大会议室 300m2
(15)接待室 100m2
3.区老龄委、区老龄办
天宁区老年活动中心的功能配置和要求,总面积1000平方米,具体如下:
(1)老年学校 210m2
(2)老年活动室 360m2
(3)健身室 60m2
(4)管理、维权用房 240m2
(5)配套用房 130m2
四、项目选址现状
1.劳动中路小学位于劳动中路46号,占地面积10.53亩(约7035平方米),现有用房3564平方米,其中一幢教学楼2060平方米;辅助用房1504平方米,辅助用房均为简易建筑和违章建筑。
2.学校内有高压线铁塔一座,塔高约20米(铁塔20米周边不能有任何建筑)。学校紧邻同安桥,同安桥改造方案对“三中心”的建设和布局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3.主要建筑物教学楼功能定位为教室。建筑结构为早期的砖混结构,不具备大规模结构改造的条件。现有房屋难以满足“三中心”基本功能的需要。
五、建议和设想
1.建设“三中心”势在必行。建设上规模、上档次的“三中心”既是上级对我区的要求,也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天宁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2.“三中心”合并建设,一揽子解决问题,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节省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3.区残联、区老龄办进入“三中心”办公,既有利于“三中心”的日常管理,又有利于整合区级机关办公用房资源。撤销浦北新村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元丰桥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其房产可由区政府另行安排。
4.保留原教学楼,并对其进行内、外部适度改造和装修。安置区残联、区老龄办办公室和“三中心”办公室。部分服务功能也可设置在本楼内。
5.拆除校园内简易建筑和违章建筑,新建3000平方米左右适合“三中心”特点和要求的综合楼,实现“三中心”的特殊功能和要求。
6.综合改造周边环境,建设室外活动场地和停车场地,以及残疾人专用设施,形成一个功能齐全,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环境优美的区级“三中心”大院。
7.“三中心”统一建设,可以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问题,压缩“三中心”的总体规模。对具有共同特点和需求的功能统一配置,资源共享。
8.要认真开展调研工作,精心规划,精心设计,把“三中心”建成长三角地区的一个亮点。
9、妥善处理校产变更用途的问题,确保教学资产增值保值。
六、投资预算
1.老大楼装修 约200万元
2.新建大楼 约400万元
3.新大楼装修 约150万元
4.环境整治 约50万元
5.内部设备、设施 约200万元
6.其它 约50万元
总投资约需1050万元
七、资金筹措
1. 区残联出资 900万元
2.区民政局出资 50万元
3.区老龄办出资 20万元
4.区政府补贴 100万元(前期装修费用)
八、项目实施计划
1. 2006年底完成老大楼装修;
2. 2006年底拆除院内其它全部建筑物;
3. 2007年初“三中心”迁入投入运行;
4. 2007年底建成新综合楼;
5. 2007年底全部功能实现,“三中心”全部建成。
九、结论
通过调研和综合分析,大家共同认为推进“三中心”建设是我区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建设条件已基本具备,应加快推进步伐,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