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关于兰陵街道社区服务综合楼项目
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贵委《关于同意兰陵街道社区服务综合楼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常发改〔2006〕217号)和《天宁区兰陵街道社区服务综合楼项目协调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兰陵街道积极开展了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在8月1日由区政府牵头召开了有市规划、市消防、市交警、国土、人防、中石化、设计院、兰陵街道等部门参加的以规划总平面图及项目功能设置、建设规模控制、交通组织、消防规范等内容为主的评审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一致认为,兰陵街道社区服务综合楼建设项目是完善兰陵地区社区综合设施,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促进街道社区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社会事业项目,应加强项目的实施力度,加快项目推进的步伐。
二、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天宁区兰陵街道社区服务综合楼规划总平面图(草案),一致认为该规划平面图在满足城市大规划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兰陵街道、中石化、市种子公司三方,是一个各方都可接受的规划方案。
三、消防部门认为规划方案基本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同意报市发改委审批。同时对项目的功能设置、建设规模和加油站的类别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即加油站规模为三级(该建设应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附录规定的一、二、三类建筑考虑。),项目功能设置要规避人口密集的问题,建设规模不能超过15000平方米。(本条由消防部门专门确认)
四、交警部门认为规划方案实施地点为交通繁忙地段,又是市区主要通道,项目的实施,会对该地区的交通组织带来一定的影响。交警部门对该地区的交通组织提出了解决方案,认为可以解决该地的交通组织问题,同意报市发改委审批。同时也提出了要规避人口密集和减少车辆进出的问题,其中出入口设置、地下停车场配建指标、内外部交通组织及衔接以《交评》报告结论为依据。市发改委审批和交评同步进行,为项目实施提供方便。(本条由交警部门专门确认)
五、规划部门认为该方案符合城市大规划的要求,同时统筹兼顾了三个单位,原则同意该方案的实施。在市发改委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评审,出具详规图。
六、国土部门认为在市发改委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即可按照法律和规定办理相关土地转让及权属变更手续。
七、人防部门要求地下工程做到平战结合,通过项目实施解决兰陵地区的地下人防工程严重不足的问题。
八、中石化与会领导表态,赞同该方案。环保部门表态按市发改委批复办理环评手续。
九、会议一致认为:兰陵街道社区服务综合楼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可报市发改委审批项目建议书,按市发改委的批复,正式办理各项手续,加快项目的推进。
附:1.规划平面方案
2.参加会议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