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关于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
专项补贴的申请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上级对社区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以下社区建设项目申请贵委的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补贴。
1、红梅街道竹林社区服务中心 新建1800平方米,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市专项补贴 50万元,其余自筹;
2、兰陵街道老年公寓 改建、装修1850平方米,总投资13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市专项补贴 50万元,区补贴50万元,其余自筹;
3、朝阳桥街道丽华老年公寓 改建、装修315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市专项补贴 50万元,区补贴50万元,其余自筹。
4、清凉街道清凉一村、二村社区服务站 改建、装修500平方米,总投资7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市专项补贴30万元,
区补贴25万元,其余自筹;
5、局前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改建、装修850平方米,总投资6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市专项补贴20万元,区补贴20万元,其余自筹;
专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