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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择址新建常州市红梅街道社区服务
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我区红梅乡改街道后,原乡村模式的社区服务设施相对落后,提供服务不规范,已不能满足区域内居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同时,现街道办事处地处红梅地道口,机关设置严重影响交通畅通,也给居民办事带来不便,不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为配合城市布局的调整和大交通网的规划,拟新建集街道办事和社区服务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从而达到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体系,方便居民群众办事的目的。根据规划部门意见,拟择址新建红梅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新建项目选址于红梅街道城北干道西,南临竹林北路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6.61亩,总建筑面积25550平方米。其中服务中心大楼186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辅助用房6950平方米。
项目投资估算约7500万元左右。其中:用地费用约498万元,土建费用4527万元,装潢、设备及配套费用约1658万元,勘探设计、规费等费用约817万元。
资金来源由红梅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新建工程拟从2006年10月开始实施,于2008年7月底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现就该项目建议书特向贵委提出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联系人:郑信华 联系电话:669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