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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择址新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随着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其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责任更加重大。
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1个部门,近几年来,每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00余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800余件,涉案人员1000余名,业务工作量非常大。现有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用房已经满足不了实际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办案和技术用房十分紧张,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天宁检察院所在区域为商贸中心,是发展三产服务业的黄金地块,现天宁检察院坐落其中,影响了该区域的全面规划和布局,不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
因此,针对天宁区人民检察院现有用房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检察任务的需要,并全面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按时完成“两房”建设通知精神,根据市规划局意见,拟易地新建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新建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两房”用房项目选址于外环路以东、竹林北路以北的天宁区青龙街道新丰村地块。占地面积约28亩,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7000平方米,办案和技术用房5000平方米,辅助用房3000平方米。
项目投资估算约5000万元左右:前期(用地、设计、规费)765万元;土建及装璜2850万元;设备、设施及配套等1385万元。
资金来源:现天宁区人民检察院资产置换约2800万元(常州市土地交易市场评估),天宁区人民政府拨款2200万元。
项目拟从2006年5月开始实施,于2008年5月底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
现就该项目建设建议书特向贵委提出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联系人:郑信华 联系电话:6692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