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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环路街道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和老年活动中心项目的批复
北环路街道办事处:
你办〔2005〕33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街道的实际情况和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内容为室内装修工程,综合改造400平方米,设立街道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功能按可行性报告确定配置。
三、项目总投资为35万元,其中区政府补贴16万元,区残联补贴10万元,其余自筹解决。
四、请你们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内容实施,并尽早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