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天水〔2008〕3号
关于2008年度水利、水政、河道管理
等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各街道城管科: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确保水利等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制定水利等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细则。
附:
附件一:2008年度水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附件二:2008年度水政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附件三:2008年度河道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水利 水政 河道 管理 考核
常州市天宁区水利局 2008年2月29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一:
2OO8年度水利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为全面推进我区水利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调动我区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我区各项水利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制定2OO8年水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一、 水利建设:(40分)
1、按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的要求,搞好各项水利建设规划和分年实施计划,加强站身建设,推行文明管理,全年组织开展机电员业务培训1-2期(10分)。无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规划文件不按时上报的每项扣1分,未组织业务培训的扣2分。
2、全面如期完成区下达的各项水利建设目标任务,修订完成2008年防洪预案及防汛相关文件(15分),有一项不按时完成扣2分,不按时上报水利建设进度等情况的,每次扣1分。
3、水利工程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全面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和施工监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与进度,单项工程优良率达80%以上(10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各扣10分,有一项不合格工程不得分。
4、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竣工验收资料齐全,资金使用规范,帐务清楚,并按规定向区交纳工程建设管理费(5分),否则不得分。
二、 防汛工作(40分)
1、贯彻执行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总要求,防办组织机构健全,防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有防汛防旱工作制度,有防御洪、旱、台等多种自然灾害的预案和重点水利工程调度规程(15分)。防汛机构不落实的不得分,没有抗灾预案、岗位责任制不落实各扣15分。
2、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汛前和汛后大检查,加强对行洪河道、重点堤防的巡查力度,各排涝泵站必须按时按要求进行春修保养,确保机电设备完好率达95%,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无重大事故,对汛前未完成的在建工程及险工险段必须积极落实各项除险加固措施(10分)。防汛检查不得力的不得分,机电设备完好率每低1%扣2分,除险加固措施不落实的,每项扣2分。
3、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按时、足额储备好各类防汛物资,防汛物资必须落实仓储使用管理责任制(3分),防汛物资储备不到位的不得分。按防汛要求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并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2分),抢险队伍不落实的不得分。
4、认真做好防汛防旱日常工作。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建立健全防汛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各类防汛信息、灾情统计报表、防汛检查总结、工作总结等资料(10分)。不按时完成,每项每次扣1分,经查汛期发生脱岗、离岗现象造成一定后果的有一次扣5分。
三、 精神文明建设:(20分)
1、树立勤政爱岗、建功立业、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的职业风尚(8分)。按规定及时办理各类公务,工作拖拉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发生一起扣2分。单位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无重大违纪案件发生,发生一起扣8分。
2、加强水利宣传工作。结合各阶段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水利宣传,全年至少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出板报、墙报等10条(次),向区以上报送或提供5条信息(12分)。未能达到要求,每少一项扣1分。
四、 其它:
凡受到市政府奖励的每项加10分,受到区政府、市局奖励的每项加5分,受到区局奖励的加3分,报送信息被区录用的每条加1分, 被市录用的每条加2分。
附件二:
2OO8年度水政监察工作目标管理
1、考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实绩,先自评、后总评的方法组织实施。
2、自评由各街道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对照考评内容逐类逐项进行评分,确定本单位水政监察工作的自评总分。
3、考评成绩等次分为先进、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总评得分满95分为先进,满70分为合格,不满70分为不合格。
4、考评结果为水政监察工作年度单项成绩,并向各主管单位通报考评结果。
5、考评结果作为水政监察工作年度表彰奖励和向上申报先进的主要依据。
6、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规费征收任务指标未完成不得参加评先;水政监察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不得参加评先。
7、考评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区局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统计部署。
附件三:
2OO8年度河道管理工作目标管理
为巩固和深化天宁区水环境整治成果,加强区河道保洁管理,充分利用数字手段实现河道长效综合管理的监督、指挥、考核、评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建管并重,确保河道清洁畅通,充分发挥河道综合效益,现就河道长效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目标和要求
1、 保洁目标
河道保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标准,明确职责,严格考核,达到全面覆盖、水面洁净、长期保洁的目标要求,使全区河道总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保洁范围
保洁范围为全区各街道、有关村委(社区)管理的所有河道、河塘。
3、保洁标准
(1) 水面:水面洁净,无漂浮物。
(2) 河坡:河坡干净,无垃圾、杂物。
(3) 护栏:河道护栏完好,无破损。
(4) 河堤:河堤完好、无塌陷。
二、责任和分工
1、各街道城管、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各负其责,落实河道日常保洁、定期换水措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区水利局主管河道管理工作,编制河道换水调水方案,负责质量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
3、河道和河塘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街道、村委(社区)负责河道和河塘的日常保洁、定期换水措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方法和措施
1、建立河道管理机构,加强河道监督管理。
区、街道、村都要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构,落实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河道保洁标准和要求,加强河道保洁的监督和管理。
2、建立保洁责任区,实行招标承包。
所有河道、河塘的卫生保洁均实行责任区制度,各街道、村(社区)要根据河道的长度、水面大小、岸坡等情况划定保洁责任区,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保洁责任人,签订河道保洁责任合同,明确保洁范围、工作条件、质量标准、考核办法、劳动报酬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3、落实管理经费,确保正常运行。
河道管理经费实行街道、村两级统筹,区水利局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将经费补贴到各街道,各街道要按一定比例安排预算。
4、配备管理设施,提高管理效率。
各街道、村要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量,配备相应的管理设施,原则上长度1000米以上河道,每条配备2条玻璃钢保洁船,长度1000米以下河道,每条配备1条玻璃钢保洁船,同时,可根据需要,配备一定的通讯设施和劳护用品等。
5、建立考核机制,强化管理质量。
区水利局将制定《天宁区河道管理百分考核细则》,建立健全承包人每日自查、沿河居民监督检查、河道巡查员全面巡查的“三查”考核机制,村每日检查一次,街道每周检查一次,河道科不定期巡查,每季度对全区河道保洁管理工作考核一次,考查结果与下拨经费和年度评比相挂钩。
6、落实奖惩措施,促进管理有序。
根据河道保洁管理考核情况,对成绩突出的承包人和有关责任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影响和发生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并扣发和减少区财政补助经费,对不称职的责任人予以撤换。
四、加强宣传和监督
河道的环境卫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市民的广泛参与。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洁净河道、美化家园”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保护水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