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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区执法大队、环卫处:
为切实加强对城管局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明确局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如下:
一、局长是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管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位分管局长是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和管理相关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每季度原则上召开一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逢重大节日和活动,局领导原则上须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或督查活动。
五、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组织事故抢救救援的,按照《天安区城管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依规动作,依序填补,实施有效指挥。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