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城管委[2006]5号)的精神,我区对照标准,明确职责,成立了创建工作班子,由我局具体负责牵头落实,并参照《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查。现我区拟将延陵西路、局前街两条道路申报为市容管理示范路。请予检查验收。
特此请示。
二○○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