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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年度
换发合格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常州市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定》,现对我区各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换发2005年度《污水处理设施合格证》。现将换发合格证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拥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必须于2005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本年度的换证工作。换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污水处理设施合格证换证登记表(联系人:陈如春;联系电话:8120585)。
2、递交由天宁区环境监测站作出的本年度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的监测报告(联系人:龙湘;联系电话:8116162)。
二、单位因产品结构调整或其它原因,污水处理设施闲置,应及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后可暂缓换发合格证。
三、对逾期未完成换证的单位,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且超标排放污水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请认真执行。
二00五年元月二十四日
(附件:天宁区污水处理设施名单)
附件:
天宁区污水处理设施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污水处理设施
备注
1
兰陵色织有限公司
印染废水处理
2
龙城色织厂
3
市帆布厂
4
南方印染厂
5
茶山色织厂
6
华南染织厂
7
勤丰纺织印染厂
8
恒丰服装织染厂
9
益群织造有限公司
后整理废水处理
10
新丰五金电镀厂
电镀废水处理
11
帝商服饰有限公司
12
申达镍网有限公司
含镍废水处理
13
青龙纺织配件厂
14
龙澄污水处理厂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
15
海马服装纺织品洗染有限公司
水洗废水处理
16
菱港水洗厂
17
东南工业污水处理厂
18
东方化工厂
化工废水处理
19
灯芯绒印染厂
20
老三集团有限公司
21
胜利电镀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