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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9月份以来,山西、广东、四川、河南、浙江等省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区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我区社会经济形势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状况,现就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到9月30日止,各街道、各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对辖区内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各街道可以由安监站牵头组织、督促各村委、社区落实措施,开展检查,也可以责成企业自行组织对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务必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是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岗位操作规程情况;层层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节假日期间企业带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和保障实施情况等。对各类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冶金、建材生产企业、拆迁项目工地、建筑施工领域等高危行业企业的检查工作必须做到专人负责,一家不漏。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我区实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各街道、企业均应将组织实施、现场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认真记录,制成台账备查。
三、区安委会将从9月25日起组织督查,对玩忽职守,造成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等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各街道、各部门从9月25日起每天下午17时前向区安委办专题汇报检查情况,并于10月8日中午12时前把检查总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安委办(电话:86696281,传真:86696725)。
二OO八年九月廿三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