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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8年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下达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常安[2008]10号)精神,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市下达我区的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全区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15人以内,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1人,建设系统生产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人,工商贸企业生产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人。
2、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考核办法按区年度目标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规定执行。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见附表。
二、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
根据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考核制度。
1、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由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2、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考核工作由公安(交巡警)部门负责;
3、全区消防火灾事故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考核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
4、全区工商贸企业生产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考核工作由区安监局负责
5、全区建设系统生产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考核工作由建设部门负责。
三、有关要求
1、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的时间向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事故统计报表和情况;
2、区政府安委会将定期公布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凡对事故上报不及时、不准确或漏报、瞒报的,将依法查处。
附件:2008年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下达 安全生产 指标 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8月1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
2008年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表
单 位
死亡人数
雕庄街道
1
青龙街道
茶山街道
0
红梅街道
天宁街道
兰陵街道
区教育文体局
区民政局
区建设局
区卫生局
区城管局
区交巡警大队
11
工商贸(机动)
注:全市消防部门占用控制指标6个,由市消防支队
集中控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