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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今年是清明节被确定为全国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年,正值各企事业单位全力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时期,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为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清明节前后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街道、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和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社会使命感。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特别是严格火源管理,狠抓各项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做好企业停车、开车、检测、检修及动火等环节的审批、监督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周密安排,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
节日期间,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同时要针对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和险情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迅速、如实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