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全区开展2008年农民工安全培训
“春风教育”工作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及常州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常安监[2007]22号)和天宁区《关于加强全区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常天安[2007]5号)的精神,切实提高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保障农民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我区开展2008年农民工安全培训“春风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积极引导 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政府领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开展以咨询、观看影碟、集中授课、送教上门、发放资料、岗前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引导农民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培养农民工参与培训、乐于培训的积极性。 二、制定计划,建立档案 各街道、区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和农民工的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培训计划,建立农民工培训档案,使农民工的培训率要达到95%以上,各街道在所属辖区企业要建立3~5个农民工培训示范单位,区安监局拟于3月、6月份在雕庄、青龙街道各举办一期农民工的培训班。
三、加强培训考核,严格监督检查 各企业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特种作业岗位一律持证上岗。区安委会在今年下半年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