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关于对2007年安全生产年度目标和街道
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常天安[2007]13号文)和区安委会《关于下达2007年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常天安[2007]6号文)要求,区安委会决定于11月26至30日开展对开发区、各街道、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1、11月20日前,开发区、各街道、主管部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考核自评情况表和年度工作总结一并报区考核组。
2、11月30日前,区安委会完成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单位为年初与区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开发区、6个街道和5个主管部门。
2、街道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单位为全区6个街道。
三、考核标准
1、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按照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和区政府与开发区、6个街道、5个主管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考核。
2、对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考核仍按《江苏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达标考核细则》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开发区、各街道、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查阅有关台账资料。
3、抽查1~2家村委、生产经营单位或事业单位,最后进行考核评分。
五、考核分组
考核组由区安委会主任刘永担任组长,钟山、王天一、刘琨堂任副组长,成员从区安监局、监察局、总工会、公安分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分两组进行,具体分组情况见附表。
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执行考核标准,考核结束后考核组成员必须在考核验收表上签字,并对考核验收结果负责。
附件:天宁区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街道达标活动考核验收分组情况表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目标 考核 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6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天宁区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
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考核验收分组情况表
时 间
第一组
第二组
参加人员
单 位
11月26日
下午
雕庄街道
民 政 局
组 长:刘永
第一组:
领 队:钟山
参加部门:
区安监局
区监察局
公安分局
消防大队
第二组:
领 队:刘琨堂
区总工会
工商分局
11月27日
上午
兰陵街道
建 设 局
茶山街道
文 教 局
11月28日
天宁街道
城 管 局
红梅街道
卫 生 局
11月29日
开 发 区
青龙街道
注:参加考核验收的人员,上午8:30在区安监局集中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