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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省、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常安发【2006】19号)精神,切实及早做好国庆节前后(两节两会)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社会秩序和环境,现就做好全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街道、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特别是在国庆节来临之前,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活动,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防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认真整改;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等活动;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街道、各部门要迅速部署,专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特别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单位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切实加强监管。
一是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区交通分局要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防止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区交巡警大队、区农林局要加大对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是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区消防大队要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三是区安监局、区有关部门要迅速部署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重点突出,消除隐患。区公安分局要对民爆器材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是区建设局要立即开展建筑领域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防范防护措施,切实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疲劳作业。
三、切实履行监管、监察职责,提高服务意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一方面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寓监管于服务,帮助生产经营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管和监察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加强节日值班和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请各街道、各部门于9月23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9月下旬区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