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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考核的意见
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巩固200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明确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促进全区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考核要求
2006年天宁区安全生产主要工作目标是“全力压降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不超过市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促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好转。”
为进一步细化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2006年天宁区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2006年天宁区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见附表一、表二)。新考核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对2005年街道、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此考核细则将作为区政府、安委会对街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业绩考核的标准和奖惩的依据。
各街道办事处、各主管部门要围绕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安全目标,落实安全责任,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
二、 明确监管范围,认真履行职责。
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实行主管和座落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即主管部门负责所主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街道负责所主管的及辖区内无主管并且营业执照注册在天宁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设系统、消防、道路交通等部门的安全监管范围依据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区将以此作为确定事故统计指标,落实相关责任的依据。
各街道办事处、各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管辖范围,建立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被考核单位的主要领导年终必须向区政府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三、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1、考核中要坚持重平时、重实绩、重效果的原则。将年底综合考核与平时的工作情况和工作业绩相结合,对实际工作中好的方面要及时表扬,对突出的问题也要及时指出,真正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为推进和搞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
2、调整风险金。6个城区街道和6个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风险金在原定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万元,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风险金数额不变。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办法
(1)获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街道、主管部门给予8000元奖励;合格的街道、主管部门给予3000元奖励。
(2)对考核不合格的街道、主管部门,扣除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金(扣除金额必须在扣除后1月内补缴)。
(3)按常天委办[2006]15号文规定,街道如发生超指标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扣减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奖金总额的10%;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扣减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奖金总额的50%。对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部门出现上述情况,一并参照执行。
(4)对本年度未突破市下达区安全生产各单项控制指标、工作成绩突出的职能部门给予奖励。
(5)设立安全生产工作优秀服务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服务、成绩突出的区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