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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
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危险化学品因其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引发事故,历来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预防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市场准入,把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源头关。
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各级、各部门要确实负起责任,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严格依法办理设立批准手续。各级、各部门严禁引进低水平、低效率、小规模、高污染、高消耗、高排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对其他新设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也要严格控制,把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源头关。
二、认真落实“三同时”,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本质安全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验收,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深化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五整顿、两关闭”工作。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深入开展“五整顿、两关闭 ”工作。一是切实抓好以下危险化学品的从业单位的停产整顿:①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单位;②压力容器未按期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单位;③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未经正规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单位;④经安全评价,确认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⑤今年以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二是抓好以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关闭工作:①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活动的单位。②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四、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任何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安全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职业危害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它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业生产危险性大、事故防范难度大、事故损失大的特点,加强监管。对生产环境高温高压、生产原料和产品易燃易爆或者剧毒以及危险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并结合城市功能定位,适时提出并实施搬迁计划。
(二)对于忽视安全生产,不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三同时”、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治理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直至关闭等行政处罚,对企业负责人、投资人也将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执行分级负责监管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主管单位监管与座落地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有主管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主管单位负责,无主管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座落地街道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街道、主管部门要明确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并与从业单位负责人互签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切实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严格标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为天宁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