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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天宁区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现将《常州市天宁区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宣传 活动 方案 通知
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25份
常州市天宁区生产经营单位法人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区安委办针对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强化主体,夯实基础,开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的领导,成立“常州市天宁区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建华
副组长:钟 山
成 员:邹 莉、洪 欣、曹亦秋、潘国强
街道和主管局要相应成立“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工作小组,对活动进行统一领导。
三、实施步骤
“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工作。各街道、各部门依据区安委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实施意见》,负责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工作的实施。通过安全生产职责告知承诺工作,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增强安全法治意识,落实责任,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平安。
(二)第二阶段(6月1日~9月30日)
1、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配合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开展的“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
(3)举办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专题研讨会,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4)组织部分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场会,交流经验。
(5)编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
2、有计划地实施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等法定培训考核工作。
(1)全面开展街道、部门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再培训工作。组织形式以街道、部门为单位,利用6~9月4个月时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再培训工作。具体实施计划由各街道、各部门制定。
(2)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非煤矿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举办多期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四员”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三员”培训班。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具体见《2005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和实施意见》)。
(三)第三阶段(10月1日~12月30日)
以监督检查为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隐患,巩固成效。
(1)认真组织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管理和天宁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组织达标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回头看”,加大抽查考核力度。
(2)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五整顿、两关闭”要求,认真督查验收,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具体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意见》)。
(3)组织做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执法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5)组织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的交流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