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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天宁区统计局开展"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15175/2008-00158
主题分类:
统计
体裁分类:
通告
组配分类:
其他
统计局:
统计月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天统[2007]1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08-08-16
发布日期:
2008-08-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实施步骤、活动要求
天宁区统计局开展"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常天统[2007]1号
天宁区统计局开展
“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局各科(所):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机关开展“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创优发展环境,巩固和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八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要求,以“服务提升、效率提速、环境提优、素质提高”为目的,以加强勤政廉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面发展为主线,以突出思想教育、强化建章立制、严格工作考核为抓手,以切实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既对事又对人、奖优罚劣为突破口,在全局营造“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同心同德构建“和谐天宁”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把学习教育贯穿“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始终,以大力革新思想观念为先导,尽快形成一切着眼于发展,用发展凝聚人心,用发展破解难题,用发展为民造福,用发展推进事业的机关文化。局每一位同志都要从重局部、轻全局的本位主义中解放出来,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的无为思想中解放出来,牢固树立服务理念。
(二)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各科室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在强化统筹的基础上,抓住关键环节,转变职能作风,实施重点突破。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杜绝行政管理中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二是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学习,熟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三是强化服务功能。坚持文明办公,规范服务程序,严格服务用语,切实把机关职能转变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尽心服务上来。
(三)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要结合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实际、管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体系。二是严格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问题决策必须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三是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标准、结果。要实施挂牌上岗,全面推行“四牌一栏”,即机关人员工作牌、职责牌、去向告知牌、办事指南牌和党务、政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一是必须严格执行《常州市天宁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推进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机关中层干部聘任制,切实纠正“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等不良现象。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贯彻落实“三个条例”、《廉政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五个禁止”规定的要求,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一是简化办事程序。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坚持制止推诿扯皮现象。二是改进办事方式。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导向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做到“一口清”告之、“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
(六)努力争先创优。大力弘扬“三创”精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现从被动干工作向主动创事业转变,立足本职,奋勇争先,扎实工作,在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各项工作在全市领先、全省争先。
在“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具体抓好五个结合:一是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三是与解决基层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四是与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相结合;五是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
三、实施步骤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
1.宣传发动。组织参加区“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动员大会,并召开全局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进行再动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局《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抓好贯彻实施。
2.学习培训。制定学习计划,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学习《天宁区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及《天宁区区级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暂行规定》等内容。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10月底)
组织实施阶段着重把握以下三个环节:
1.查摆问题。采取分层次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重点查找“重点项目是否得到有效推进”、“重大问题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工作制度是否规范健全”、“便民措施是否扎实有效”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开展“对照岗位明职责、找准差距强效能、完善服务优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讨论活动,以加大治理“慢作为”为突破口,重点查找办事效率、行为规范、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2.实施整改。根据梳理出来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尤其是主观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做到边建设边整改,以建设带整改,以整改促建设。特别是要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重点,拿出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实行“挂号督查”促整改,建立销号整改责任制,落实责任人,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3.建章立制。在查摆问题、组织整改的过程中,根据《天宁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九项制度(试行)》,结合我局实际,根据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的原则,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和完善。重点要建立健全以下四方面的制度:一是在转变机关职能方面,要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限时(答复)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二是在规范公务行为方面,要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决策、诫勉谈话、责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在强化内部管理方面,要建立 “四牌一栏”文明公务、绩效考核等制度;四是在提高办事效率方面,要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1月初至12月底)
对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建立完整的活动档案,总结经验,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同时迎接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为了畅通举报渠道,开通区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举报电话:6651320。
(二)明确职责。分管局长、各科室科长要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作出整改承诺。
(三)强化监督。聘请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主要检查“五个禁止”执行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工作制度以及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将按照《天宁区区级行政机关效能监察实施办法》,严格实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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