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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天宁区第二次
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省政府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苏政发〔2008〕22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常政发〔2008〕6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普查目的、意义
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全面掌握我区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区各类企业和基本单位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等属性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有利于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高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能力,加快我区建设“基本现代化”的进程。为此,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圆满完成我区第二经济普查任务。
二、明确普查对象、范围
普查对象:在我区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济户。
普查的具体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的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按时完成普查各阶段工作
普查的标准时点: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经济普查共分六个阶段:2008年7月底前为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8月至10月为清查摸底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为业务培训阶段;2009年1月至2月为填表登记阶段;2009年3月至5月为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2009年6月至2010年上半年为数据评估和发布、资料开发应用、工作总结和评比表彰阶段。
四、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把经济普查列入今明两年重点工作,迅速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领导要关心普查各阶段的工作,参与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要结合即将启动的在地统计工作,做好统计队伍、统计力量的组织与安排,营造上下一致、统一协调的工作局面。
五、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普查进程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统一部署,尤其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普查实施方案中各部门详细分工要求,委派本部门精干力量,直接参与普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确保我区经济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宣传发动,营造依法普查氛围
区统计局、经普办要协同区委宣传部,结合经济普查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制定全区经济普查宣传计划。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区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及有关要求,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教育广大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七、抓住重点,确保经济普查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抓住工作重点,严格质量管理,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办法,切实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培训、清查、登记、审核、数据处理及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普查资料真实可靠,客观反映全区当前经济形势及社会发展状况。
八、狠抓落实,充分提供必要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普查人员、办公条件、普查经费的“三落实”工作:要抽调政治觉悟高、敬业精神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统计业务素质的人员加入到普查工作队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委派人员要按时到位;要安排一定的办公场地,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等硬件设施,创造条件,确保充裕的物资保障;区、街两级要按照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普查工作量,严格制订财政拨付计划,将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妥善安排专项资金,按时拨付,普查员补贴要落实到位,专款专用,足额发放。
附件:常州市天宁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常州市天宁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徐华勤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高建国 区统计局局长
赵 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顾雪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 琪 区监察局副局长
巢书盛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金荣 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董海大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殷志龙 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姜 洁 天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秋梅 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静 区发改局副局长
蔡晓东 区经贸局副局长
邢宗祥 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查建宏 区科技局副局长
潘 馨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包汉阳 区司法局副局长
薛定良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陆 新 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沈伟国 区建设局副局长
常建新 区卫生局副局长
徐云波 区外经局副局长
唐山洪 区房管局副局长
胡小炎 区统计局副局长
盛世麟 天宁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 彤 工商天宁分局副局长
杨进华 交通天宁分局局长
胥大中 国税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
张国平 地税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胡小炎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