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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背街小巷是城市道路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沟通主次干道,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城区背街小巷的环境面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实施综合整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为民办实事,方便市民出行的原则,有计划地实施一批背街小巷改造工程,着力改善背街小巷道路硬件设施和环境面貌,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向背街小巷延伸,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自2007年元月起,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城区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任务,达到路平、灯明、排水畅、环境美、设施全的基本要求。其中计划2007年整治的道路82条,估算资金2300万元。(背街小巷与主次干道的分界以主次干道与背街小巷接口处的路沿石为界,没有路沿石的以车行道边缘为界。全区需要整治的背街小巷共121条,长度49.8公里,面积34.79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5097万元)。
三、整治内容和标准
1.整治内容:(1)道路硬化;(2)排水设施建设;(3)路灯照明设施安装;(4)绿化;(5)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线路整理;(6)建筑物立面整治;(7)拆除违章搭建的棚户和遮阳篷;(8)清理占道经营摊点和占道招牌;(9)清理乱贴乱画;(10)合理设置环卫设施。
2.整治标准:
(1)道路整治标准:街巷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路沿石整齐、排水通畅,有人行道的要铺筑平整牢固,照明设施保持完好,便于通行。
(2)绿化整治标准:对有条件的街巷栽植行道树,规格、品种、树穴要统一,无缺株,无死树枯枝,树穴无黄土裸露。
(3)建筑景观标准:整治残墙断壁,粉刷沿街巷墙壁,建筑物、构筑物上无违章搭建,并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外墙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4)街容巷貌环境标准:卫生质量达到“四不两净”(即不见垃圾、不见杂物,不见油污积水、不焚烧废弃物,地面净、花坛净);无倚门出摊、夜市排档、马路市场、占道加工、乱停乱放等非法占道经营行为,无沿街占道广告牌,经批准在公共场所设置的经营摊点应规范经营,并保持摊点的整洁卫生,不影响周围的市容环境。
(5)公共设施标准:各类环卫设施应规范设置、排列有序,并保持设施的整洁、美观和完好;沿街巷架设的各类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线路,有条件的要整改下地,没有条件整改下地的要进行整理规范,达到整齐有序。
四、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背街小巷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具体负责背街小巷整治工作的督导调度、技术指导、质量监督、资金管理等工作。
各部门、各街道、各企业及广大居民要增强大局意识,支持配合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主动为背街小巷的整治创造良好的建设施工环境。区建设局负责制订背街小巷道路整治方案、整治标准、进度计划、实施意见、指导原则等,监督完成背街小巷道路养护维修和整治工作,协助做好整治工程设施的验收等工作。区城市管理局、工商分局负责对街巷道路占道及两侧违章建筑的拆除,固定摊位和流动摊点的整顿、疏导及门外店招牌整治,环卫设施维护等工作监督检查;交巡警大队负责交通线路调整管理;涉及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部门的线路整治工作,由区负责协调;各街道负责做好施工建设过程中的街容巷貌环境整治及其他宣传、配合等工作。
附件:天宁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天宁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杜 彦 副区长
副组长: 王竹林 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 孙 和 区建设局督导员
曹祥国 区城管局副局长
栾晓军 区审计局局长
沈建方 工商天宁分局副局长
史仲华 天宁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巢书盛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国良 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许建伟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殷志龙 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云波 天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葛志坤 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汪凯元 市政绿化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