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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的意见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的成果,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的意见》,积极参与全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活动,使全区人民共享创建成果,现就我区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树立长效管理的思想
(一)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是优化人居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的需要。随着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推进,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创造全区人民受益并长效保持的环境,是造福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区加快发展,创优环境的必然需要。只有抓住了长效管理这个着力点,才能真正使我区成为环境优美、人居适宜的魅力城区。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是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需要。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创卫、创模阶段目标实现以后,如何不断解决影响城市环境面貌的一些突出问题,避免出现反弹和回潮现象,确保城市环境稳步提高,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是保持和不断提升城市环境的有效手段。
(三)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是推进城市现代化,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的需要。推进城市现代化,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和生态城市创建活动,除了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外,关键要加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要紧紧跟上城市发展的步伐和创建需要,必须不断探索和创新城市长效管理的新机制,具体要求是:管理全方位、保洁全覆盖、监督全天候,全面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明确长效管理的主要任务
重点抓好影响城市环境的十三个方面:
(一)日常保洁管理
由区城管局牵头,区房管局、建设局、交通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1.道路保洁:由环卫部门负责清扫保洁的城市主要道路,以及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清扫的主次道路,做到空间上不留盲点、平面上没有死角、时间上没有空白。
2.门前三包保洁:已纳入环卫一体化保洁范围的由环卫部门负责,未纳入环卫一体化保洁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清扫保洁,并应与环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一致,提高道路整体保洁水平。
3.街巷里弄保洁:按市政府长效管理办法,主城区街巷里弄清扫保洁工作划归区环卫部门,按照统一作业质量标准实施市场化、专业化保洁,各街道办事处行使属地监管职能;对未纳入一体化保洁的街巷里弄的清扫保洁由各街道负责。
4.新村小区保洁:各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加强住宅小区的清扫保洁工作;暂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纳入街巷里弄的保洁范围;农民公寓由属地街道落实清扫保洁工作。
(二)“五小”行业管理
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工商分局、环保局、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1.坚持规范管理与依法取缔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全区“五小”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改善“五小”行业卫生状况,全面提高“五小”行业证照齐全率,全面规范经营行为。
2.严格执行全市统一制订的“五小”行业卫生条件标准,按照统一受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办理卫生许可,并按每街道设2名卫生检查员的要求,由区卫生局统一聘请,区卫生监督所统一管理,加强日常卫生检查。卫生许可现场审核零收费,人员体检、检测费给予优惠。区环保部门对符合环保许可标准的“五小”行业的审批实行登记表制度。区工商部门在卫生、环保前置审批完成的基础上,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区城管部门负责对流动占道“五小”经营摊点进行取缔,同时设置满足基本经营条件的指定经营区域。对未取得合法证照的“五小”行业单位,由区清理无证无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工商、卫生、环保、城管共同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各街道积极配合,直至取缔;2007年底前使三分之二的无证“五小”单位纳入卫生许可规范化管理;对余下的无证单位,采取教育、引导、扶持的办法,动员转行一批;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2008年起,巩固提高整治效果,长年实施动态管理。
(三)菜市场管理
由区经贸局牵头,区建设局、工商分局、卫生局、城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升档次、强化管理的原则,加快建设和改造各类市场:
1.科学规划,合理布点。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扩张情况,对全区农贸市场进行统一规划,适度整合,并将规划布局情况及时向上级规划部门备案。对于市场的规模根据规划区域内的居住人口,服务(辐射)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
2.政府组织,分类改造。在加快新市场规划建设的同时,区别情况,按照《常州市菜市场基础设施标准》的要求,对我区原有菜市场进行完善提升、原址改造和移址建设。
3.统筹安排,三年完成。依据我区菜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科学的改造实施计划,做到对设计方案把关,对项目进展监督,对改造结果验收,力争两年、确保三年完成中心城区内的老市场改造任务。
4.严格制度,长效管理。工商、经贸、城管、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市场内部环境和流通秩序的监管,属地街道加强对市场外部环境的管理,同时强化年度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5.以民为本,疏堵结合。各街道可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在有条件的地段建立一些临时性、疏导性、过渡性的小商品市场或夜排挡,但必须是经过市、区批准,街道集中规范管理的钟点市场,既满足市民的日常需要,又解决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来源。
(四)城市交通管理
由交巡警天宁大队牵头,区公安分局、交通分局、城管局、房管局、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1.道路街面环境。中吴大道以北,城北干道以南,丽华路、常焦路以西的中心区域内的主次干道以及大型开放式公园、学校、大型商场等周边无马路市场、夜排档等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在有条件的地段和社区周边,适当建立一些政策扶持性质的临时夜排档、小商品疏导点;取缔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类集场、庙会活动。
2.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开展“文明交通工程”活动,积极实施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的“五进”工程。大力提倡各级机关人员乘坐公交车上下班,不使用高污染车辆,争当文明参与交通管理的模范,为广大市民树立榜样。
(五)道路容貌管理
由区城管局牵头,区建设局、房管局、公安分局、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1.市容店貌管理。拆除主要道路沿线所有遮阳雨篷,将临街密闭式卷帘店门进行改造,统一为透景防盗栅格式卷帘店门,配以橱窗照明点缀市容;主次干道无流动摊贩、店外占道经营、乱堆放、乱吊挂、乱张贴、乱涂写,无商业噪音,无落地室外空调机。
2.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管理。在市管的18条道路之外,遵循醒目性、协调性、安全性原则,按照《常州市户外广告及夜景照明规划与设计》,对违章、设置密度过高、与周边环境不协调、内容违法和形式过于单一以及破损、陈旧的广告进行清理、整治、改造,提高户外广告设置的品位和档次。同时,严格新建道路两侧新设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审批管理。结合路段情况,对临街店面的店招店牌进行统一设计、逐个出新,提高店招店牌的规范化程度。
3.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由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组建专业管理队伍,加强市区重点道路人行道板上的摩托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划线、分类、有序停放。
4.严肃查处违章行为。店招店牌必须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同时严格控制破墙开店行为,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市容整洁美观。
(六)市区河道管理
由区水利局牵头,区建设局、环保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1.河道管理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严格考核”的原则,由水利局编制河道换水调水方案、建设局负责截污、环保局负责治污。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由所在街道、村具体负责河道日常保洁和定期换水,进一步细化管护职责,落实管护经费,制定考核细则,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择优选择管护人员。
2.继续实施“清水工程”,精心组织,强化管理,综合运用污水截流、排污控制、清淤等措施,按时优质完成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任务。
3.加大河道保洁力度,进一步改善水质。
(七)城市绿化管理
由区建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1.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内绿化扎口管理,主要负责绿化审批、区属绿地的管养招投标、日常巡查、考评、技术指导以及有关项目的配套绿化设计方案审核等。
2.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公共绿地、道路绿地等应做好督促、协调和配合管理工作。
3.规范管理,严格考评。绿地管养采取招(邀)标方式选择责任心强、有实力的管养队伍进行绿化养护,按照市、区有关公共绿地、道路绿地、行道树养护标准,进行日常巡查和年度考核,提高绿化管养水平。
(八)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由区房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研究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建立以区相关部门配合,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区、街道、社区共同监管的工作体系,对新、老小区根据不同状况、历史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老住宅小区的整治转轨工作。对整治转轨的老住宅小区,确保公建配套腾退、补建到位,制订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提高物业管理收缴率。
(九)废品收购、车辆清洗、摩托车维修管理
由区城管局牵头,区经贸局、交通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1.废品收购管理。严禁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主城区重点地区和影响居住生活环境的住宅区设置废旧物品经营场所,各街道负责调查摸底,城管局负责分期分批的进行教育——搬迁——取缔,各街道办事处要落实长效管理,防止“回潮”。
2.车辆清洗管理、摩托车维修管理。不得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进行车辆清洗和摩托车维修作业。对车辆清洗站(点)、摩托车维修中引发占道、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十)环境保护管理
由区环保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协同管理。
进一步明确区、街两级环保监督管理范围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环保监督员的作用,实行专业检查和群众巡查相结合,形成区、街道两级监管体系。建立排污企业的基础台账,对排污企业的排放情况加强监控,重点企业实行自动化在线监控。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的投诉,及时依法处理,严防重大污染事故发生。
(十一)拆迁工地管理
由区建设局牵头,区房管局、城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强化拆迁工地文明施工监管,由区建设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拆迁施工场所不定时进行文明施工抽查,对存在隐患的工地,跟踪进行整改,对拆迁过程中不重视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规范拆迁施工组织,强化拆迁工地安全管理,对施工队资质、拆迁实施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拆迁现场围护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推进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十二)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管理
由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1.在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同时,各街道要进一步加大对废品收购、豆制品作坊等严重影响城中村生活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实施道路硬化、环境绿化,完善环卫设施,加强“组清扫、村收集、街道清运”的管理职责,提高清扫保洁水平。
2.加强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经费,提高管理标准,逐步完善基础硬件设施,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加强绿化管养,加强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和市容环境意识的宣传教育。
(十三)除“四害”管理
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城管局、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
1.根据《常州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常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区、街道各级爱卫机构和城管、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在除“四害”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全区统一组织,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开展“四害”密度监测,为制定科学除“四害”方案提供依据。居民区除“四害”工作实行“两位一体”管理,每街道按需要临时配备2—3名消杀员,将公共环境消杀与环卫消杀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创新机制,保障长效管理的实效性
(一)全面更新城市长效管理理念。一是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常抓不懈”的理念。克服松劲、厌战思想,通过严管重罚,疏堵结合,达到双向教育、相互约束、共同提高的效果。二是牢固树立“理性管理、依法治区”的理念,从严格执法上解决长效管理问题。充分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制的管理手段强化城市管理,约束和规范市民的个人行为。三是牢固树立“经营城市,市场化运作”的理念。对绿地养护、道路、公厕的清扫和保洁养护等实行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二)建立完善城市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区城管委全体会议和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点评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保持各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推行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相应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绩效评价的工作检查程序和考核程序;完善绩效评价的激励机制,根据绩效实行奖惩。对检查考核问题严重和通报多次整改不力的,实行单位领导班子责任追究。属垂直部门的,将考核通报送达其上级主管单位。严格杜绝推诿扯皮、拒不履行管理职责的现象发生。
(三)创新城管队伍的内部管理机制。将各执法中队下放至属地街道管理,充分整合执法中队与街道城管队伍的人力资源,形成合力。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积极组织好夜排档、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落实路段考核责任制,严格制定路段管理考核标准,实行定员定岗、路段考核,进一步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大力开展以提高素质为重点的市民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宣传,搞好教育,广泛开展城管志愿者活动,增强市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大力开展“争做文明市民,建设和谐天宁”活动,修订完善文明公约和文明市民守则,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三是弘扬市民道德规范,用传统美德和优良的思想品德规范市民的行为,使市民养成良好的习惯。四是严格约束机制,通过公示栏、曝光台等形式,对违规人员进行警示和告诫,强化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五市建立激励机制。实施“1118”工程,即在全区范围内组织评选“十个城管工作先进社区”、“十佳城管卫士”、“十佳城管协管员”、“80名优秀保洁员”活动,充分调动城管执法队员、城管协管员、保洁员、社区城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