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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行政许可项目及对第一批已公布行政许可项目的取消、调整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及市政府〔2005〕19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区政府再次清理了区级行政审批项目。经研究,决定公布第二批行政许可项目15项,取消第一批公布的区级行政许可项目3项、调整3项。
今后,凡法律、法规、规章等新增、调整、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我区区级实施主体应及时提请区政府统一公布。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二批行政许可项目
常州市天宁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申请(初审)
2、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设立商业服务业网点许可
3、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举办陈列展览许可
4、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片许可
5、申领清真标志牌许可
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常州市天宁区房产管理局
协议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批准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
1、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
2、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3、临时占用城市绿地
4、在区属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核准
5、设置店招店牌、横幅、气球、气模等四类广告设施的许可
6、居民装修、临街店面装修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7、挖掘区属城市道路审批
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初审)
对第一批已公布行政许可项目的取消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初审)
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大型宗教活动
对第一批已公布行政许可项目的调整
常州市天宁区农林(水利)局
林权证(初审)调整为非许可审批事项
医师执业许可名称变更为医师执业注册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改建、扩建、重建、新建名称变更为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