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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的工作作风,树立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优化发展软环境,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今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全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本着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我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及有关单位(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外)都要实行政务公开。具体范围包括: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其基层站、所;各级各类公益性事业单位等。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应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
(一)区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
1、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及运行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等。
2、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4、重大政策性调整、国有资产出售、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投资使用情况;
5、干部任免、公务员录用、复员军人和军转干部的安排使用、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职称评定、招生和毕业生就业、青年入伍、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事项;
6、需要由区人民政府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
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如公益事业建设、土地征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
1、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
2、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领导干部的分工、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4、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各项工作措施、实施
方案和情况进展等事项;
5、部门实施的各项行政许可、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各项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等事项;
6、部门的各项工作制度、纪律,办事的程序、标准、依
据和结果等事项;
7、“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经费来源、支出等事项;
8、部门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街道办事处及其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容
1、街道办事处需要公开的事项:
(1)街道办事处的年度工作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各项改革措施和方案;
(2)领导干部的分工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
(3)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
(4)债权债务情况;
(5)五项统筹、农村各项税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6)有关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7)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情况;
(8)有关人事任免、经费开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优抚、抚恤、救济、救灾等款物的拨付、发放
情况;
(10)预算外资金和基金的征收政策、标准、依据等
(11)征用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的发放情况;
(12)街道办事处代管资金的收支情况;
(13)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2.街道办事处有关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容:
(1)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依据、期限、结果和工作纪律等事项;
(2)执收执罚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
(3)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它事项。
以上内容是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应结合自身实际,在公开以上内容的同时,根据工作性质、特点以及群众关心的程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研究确定。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有利于监督
的原则,注重实效,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形式,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一是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定期或随时公开;二是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政风热线等,与群众直接对话或面对面交流;三是印发文件资料,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卡片等,以方便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查询;四是政府上网,实现政府与基层和群众的网上沟通;
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主要是在重要位置设置公开栏,建立便民服务政务窗口,实行敞开式办公,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重要事项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等。街道办事处及其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形式,主要是设立公开栏。各级各类公益性事业等单位,政务公开的形式要采取以公开栏为主、其它形式为补充的方式实行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的时间,各级各部门可以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实行每月、每季或每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布,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布。实行网上公开的部门或单位,对有关内容必须及时更新网页,以方便群众查询。
五、总体安排和要求
全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已经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和其它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负责地抓好工作的落实。
推行政务公开和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扩大民主、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转变政府机关作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和区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努力使全区的政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