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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常州市天宁区贯彻《行政许可法》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为保证《行政许可法》在我区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促进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国仁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赵建军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 南苏国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汪轶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生法 区发展计划局局长
秦达平 区经贸局局长
葛梅芳 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局长
丁 方 区教育文体局局长
王定海 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裴锁金 区财政局局长
周登蓉 区民政局局长
史赴解 区司法局局长
吕留生 区外经局局长
朱可菲 区卫生局局长
管剑瑾 区计生局局长
黄玉坤 区审计局局长
潘益民 区环保局局长
臧志强 区房产管理局局长
芮永全 区统计局局长
王听方 区物价局局长
杜 彦 区农林局局长
潘建伟 区法制办主任
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由潘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