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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无证照小娱乐
经营场所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结合城市长效管理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集中整治无证照小娱乐(网吧、小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强化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集中整治无证照小娱乐经营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区教育文体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工商天宁分局、公安天宁分局、区交巡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组长由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高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张科同志担任,区各成员单位选派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为组员,参加集中整治期间的有关工作(人员名单于7月4日前报区教育文体局高华,联系电话6909655、13861266551,传真6905579)。
二、时间安排
区集中整治无证照小娱乐经营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将于7月5日—14日,对无证照小娱乐经营场所作集中取缔。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街道
整治数量
成员单位
备注
7月5日
天宁
5家
区委宣传部、
区教育文体局、
区卫生局、
区城管局、
工商天宁分局、
公安天宁分局、
区交巡警大队
各街道
集中时间:
每天上午8:30
集中地点:
各街道办事处
7月6日
兰陵
4家
7月9日
茶山
7月10日
红梅
6家
7月11-12日
雕庄
8家
7月13-14日
青龙
9家
三、工作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2.区教育文体局:负责与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的衔接,由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选派2-3名文化市场稽查人员参加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娱乐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检查;违法经营活动专用工具、设备的扣押等)。
3.工商天宁分局:负责营业执照的检查执法工作,选派1名执法人员参与,配备1辆执法车。
4.公安天宁分局:负责防暴、治安等执法保障工作,选派2名执法人员参与。
5.区城管局:负责小娱乐经营场所外围的执法保障工作,选派1名执法人员参与。
6.区卫生局:负责小娱乐经营场所卫生环境的检查执法工作,选派1名执法人员参与。
7.区交巡警大队:负责整治现场的交通秩序,选派1名交警参与。
8.各街道:负责安排辖区内无证无照小娱乐经营场所整治顺序,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选派4名工作人员参与,配备1辆执法车。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小娱乐经营场所管理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全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全面达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网吧管理、开展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2.条块结合,加强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守土有责,把专项整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协调沟通,严厉打击网吧、电子游戏等小娱乐经营场所违法违规行为。区教育文体局要做好专项整治的牵头协调工作,区卫生局、工商天宁分局要作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的执法主体依法行政,公安天宁分局要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保障,区城管局、各街道要全力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3.落实责任,务求长效。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网吧、电子游戏等小娱乐经营场所规范经营、依法经营。对取缔后的经营户,有关部门要抓反复,防止回潮,绝对不能出现治后又乱的现象;对合法经营户,有关部门要抓服务,提升内涵,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
附:参加区集中整治无证照小娱乐经营场所人员名单上报表
二○○七年七月二日
附:
参加区集中整治无证照小娱乐经营场所
工作人员名单上报表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名单于7月4日前报区教育文体局高华,联系电话6909655、13861266551,传真6905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