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安全生产 > 内容
关于印发《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08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现将《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08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工作协调、支持和配合。
二OO八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监察 执法 计划
天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08年3月14日印发
共印20份
常州市天宁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2008年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行为,杜绝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安监局2008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结合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监管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年度监察执法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隐患治理年”为抓手,突出安全生产监察重点和难点,通过严格执法,依法纠正和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消除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要求
1、依法行政,依法监察。找准服务天宁“五大建设”和履行监察职能的结合点,严格按计划实施,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监察任务和目标的完成。
2、明确责任人员,按月按周细化执法计划,加强执法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
3、在执法过程中,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必须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现场监察执法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发现涉及其他执法主体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按规定将案件移送至相关部门,确保违法行为的及时纠正和查处。
4、监察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的学习,争做业务骨干、监察内行,树立安监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安排
类
别
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
数量(家)
检查重点
一、
危
险
化
学
品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第一次:3~4月份
第二次:10~11月份
13家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检查记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的内容执行
(二)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单位
5~7月份
50家
(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合法经营情况(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擅自变更经营、储存场所)
(2)法定培训持证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3)店面消防设施、防爆设施、储存量等
(三)加油站
不定期
17家
(1)危险化学品合法经营情况
(2)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经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
(3)建立健全动火作业、进入设备内部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4)新、改、扩建项目按规定办理安全许可手续情况
(5)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冶金行业
冶金企业
8家
(1)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劳保用品发放情况;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等)
(2)特种设备管理(定期检测检验)
(3)作业现场管理(氧气、乙炔瓶储存、动火作业、消防设施布置等)
(4)建筑物定期防雷检测等
三、建材行业
建材企业
10家
四、烟花爆竹
零售单位
2008年12月份~2009年1月份
30家
(1)消防器材安全标志是否齐全
(2)进货渠道合法情况
(3)专店、专柜的药量是否超量
(4)主要负责人的持证情况
(5)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合法
(6)持证经营情况等
五、纺织印染
纺织、印染
抽查单位总数40%
(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
六、其他专项检查
(一)建筑
行业
待定
(1)安全防护措施
(2)劳保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二)职业卫生领域
(1)基础台账
(2)职业危害告知
(3)职业卫生培训
(4)现场有害物质浓度监测
(5)职工监护等
注:具体检查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