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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河道管理百分考核细则
( 试 行 )
各街道城管科:
为进一步推动河道管理工作,完善河道管理运行机制,确保河道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根据《天宁区河道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目前河道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河道管理百分考核细则。
一、考核小组:
由区水利局河道管理科组成河道管理工作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全区河道管理工作的检查、验收、考核和奖惩工作。
二、考核内容:
1、组织、宣传、制度、经费落实方面: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形成制度,建立台账,资料齐全。(30分)
2、河道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明确,培训上岗、安全运作,监督措施扎实。(20分)
3、完成保洁任务:达到管理效果,创造水清洁净,河坡整齐,河道畅通,无垃圾、无有毒物质的优美环境。(40分)
4、巡查考核:组织督查,考核评分,现场走访群众的满意度。(10分)
三、考核办法:
区河道考核小组对各街道河道管理工作每月不定期巡查1-2次,采取明查与暗访,询问周边单位和群众相结合,每季度考核评分一次,并将考评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将全年考核情况、总结评比结果作为下拨河道管理经费和奖惩的依据。
四、本试行办法如与上级新规定有不同时,按上级新规定执行。
附:天宁区河道长效管理考核评分表。
二OO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