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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汛前复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常防发[2005]1号文和常天防[2005]1号文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各街道组织开展汛前大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区防汛准备工作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4月5日上午8:30:青龙;下午2:00:雕庄。
4月6日上午9:30:茶山。
红梅复查时间另定。
二、检查人员:
区水利局由局长带队,有关技术人员参加,街道由分管主任带队,水利站站长参加。
三、检查内容:
1、各类水利工程状况,重点检查有关泵站、圩堤及河道清障情况。
2、各类防汛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3、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落实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200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