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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展示活动
 

公共文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主动服务)

服务名称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展示活动

服务领域

公共文化服务

服务类别

其它类

服务方式

主动服务

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办理依据

【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2015114日):十四、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加强戏曲等优秀文化艺术的普及推广工作。开展优秀文化遗产、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十五、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项目,以富有时代感的内容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

【规范性文件】《文化馆服务标准》(GB T 32939-2016 )6.1.2 服务内容组织开展演出、展览等公益性群众文化展示活动。

办理条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及流程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6:30

承办机构

天宁区文化馆

办理地点

天宁区文化馆(常州市天宁区红梅东村12幢楼北)

咨询方式

天宁区文化馆 85307623

监督投诉方式

85307632

在线办理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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