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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主动服务)

服务名称

食品安全宣传周

服务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服务类别

宣传培训类

服务方式

主动服务

服务对象

公民

办理依据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7号):三、主要任务(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6.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媒体、专家等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的有效机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建设省、市、县食品安全舆情监测网络,到十三五末,舆情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实施立体化科普宣传计划,广泛开展面向公众和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

(备注: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年度工作文件部署开展工作)

办理条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及流程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每年一次

办理时间

每年6月的第三周

承办机构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

咨询方式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0519-69661521;食品安全监管科0519-69661522

监督投诉方式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0519-88868315

在线办理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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