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日期: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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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锦园生态养老中心有限公司等六家主体破产清算、强制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3-08-14  
 


8月12日下午,常州市锦园生态养老中心有限公司等六家主体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听取了管理人所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破产清算工作报告》,表决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管理人(清算组)审核,初步确认债权金额总额高达261141939.69元。代表债权金额的511户债权人同意了变价方案,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79.72%,所代表的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2.25%。

锦园公司等六家主体破产清算案案情疑难复杂,社会矛盾大,案件审理存在诸多难题。面对“公司”与“民非”高度混同局面,天宁法院大胆创新,通过刺破“民非”面纱方式,认定两家“民非”主体已完全背离非营利性、服务社会目的,严重丧失了财产独立性和意志独立性,其人格已与公司高度混同,依法裁定将“民非”强制清算案与企业破产清算案进行合并审理,维护了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面对“刑民交叉”且存在养老合同类债权这一全新难题,天宁法院在法律框架内综合考量各方因素,提出“养老优先、法定优先、退赔优先”这一全新解决路径,为本案后续审理工作打开了突破口。针对养老合同债权人人数多、年龄大、行动不便等客观事实,为保障养老合同债权人的参会权,天宁法院指导管理人提前做好会议预案,科学设计会议议程,在区委政法委、郑陆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最终以“主会场+分会场”、“现场+网络视频”方式圆满解决了这一难题。

天宁法院将继续保持府院联动高速运转,加大科学指导管理人(清算组)力度,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稳步推进锦园公司等六家主体破产清算案的后续审理工作。加强“一老一小”群体权益的保护是司法机关职责所在。天宁法院在审理本案的同时将继续加大对老年人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老年人守好养老“钱袋子”,护住幸福的“夕阳红”。同时,各部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利用“养老”危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