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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非法集资联防联控机制的几点建议
民盟天宁区基层委参政议政委员、综合二支部主委万俊
发布日期:2023-01-03   来源:政府办  
 

  民盟天宁区基层委参政议政委员、综合二支部主委万俊作题为《关于建立非法集资联防联控机制的几点建议》的发言。为进一步构建全区非法集资联防联控机制,万俊提出了要建立机制、加强联动,层层落实、织密网格,排出名单、分类处置,强化手段、创新方法等方面的思考和建议。

  非法集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经济利益、扰乱地方经济金融秩序,危害性极大。目前迫切需要立足快速反应、源头整治、打早打小,进一步构建全区非法集资联防联控机制:一是建立机制、加强联动。建议在现有领导小组的组织框架下,构建区一级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新模式,相关部门共同成立金融风险联防联控指挥中心,并研究出台工作机制。二是层层落实、织密网络。建议进一步压实“点线面”工作机制。压实板块点位属地责任,厘清主管部门条线职责,构建横向层面协作联络网,凝聚管理整体合力;三是排出名单,分类处置。根据各方面线索,建立动态更新的灰名单和黑名单,灰名单内的企业是重点监控企业,可通过财务监控、加强走访约谈频次、专项审计等方式,对灰名单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不触碰非法集资的红线;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则要进行定时清理,同时报备给税务、市监、公安等执法部门,进行常态化挤压,有效压缩非法集资的滋生空间。四是强化手段,创新方法。对于灰名单、黑名单内的企业,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常态化监管,对于灰名单内的企业,可以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利用大数据算法,排出风险隐患等级,如果一旦出现高风险迹象,及时调整进入黑名单;黑名单内的企业,要联合人民银行等单位实时监控资金流向,严防非法集资嫌疑人和企业抽逃转移资金,有必要的话,及时冻结账户和进行财产保全。五是明确责任,强化督查。由于非法集资涉及的主体与主管机构较多,其相应的行政管辖与调查机制需要明晰,方能形成更强的合力,更加有效地对非法集资进行防范、处置和打击。建议后期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细则,明确各板块和部门的责任,同时参考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等相关机制。建立起督查考核机制,将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作为一票否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