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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练兵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一)
发布日期:2021-11-30   来源:应急管理局  
 


为形成持续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压紧压实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天宁区应急管理局于执法大练兵期间,集中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希望各企业深刻吸取案例教训,提升安全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防范事故风险。

案件名称:常州市精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                

20211025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常州市精诚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诚公司”)检查时,发现:

1、油漆稀释剂中间库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喷漆车间现场插座、电风扇、照明装置及其线路均不防爆;

3、喷漆车间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4、大理石加工车间西侧循环水池未见有限空间警示标志。

20211029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公司启动立案调查。

安全贴士

1、近年来使用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多发,危害性大,规范企业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的意义重大。本案中涉事单位属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相对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的认识不够,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上存在意识和知识的缺失。通过本次处罚有利于增强该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的认识和管理。同时本案中喷涂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且电气线路不防爆,符合《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机械行业第七条内容,属于重大隐患。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本次执法,执法人员暂停了该企业的喷涂作业,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有利于让该企业认识到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促使该企业在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提高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2、有限空间场所狭小,通风不畅,不利于气体扩散,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随着近些年国家对环保要求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设置了沉淀池、污水池等有限空间,企业对有限空间的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到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执法检查时,着重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有限空间场所的风险防控、警告警示标志、应急救援器材等情况开展安全检查。并通过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了解被检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辨识、作业审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制定及定期演练。通过宣传教育指导和依法处罚,让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充分认识和了解到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风险,提高企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屡教不改者,对企业以及主要负责人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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