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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召开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次数:    字号:〖
 

   9月22日,常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布置了全市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试点顺利启动实施。
  据了解,自2016年底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就围绕群众关切信息以及政务服务事项,启动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从全国2850多个县(市、区)中选取了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全省有7个县(市、区)被纳入试点范围,常州市天宁区位列其中。试点单位将在1年时间内,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等9个方面建立起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实现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和全方位监督评价的“五全”目标。
  试点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一)正式启动试点(2017年9月1日起)。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时序进度,启动本单位试点工作。(二)制定目录标准(2017年9月-2017年12月)。完成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统一规范,制定本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配合完成全省统一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化工作。(三)开展标准应用(2018年1月-2018年6月)。依据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不断固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成相关平台建设任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试点成效初步显现。(四)组织试点验收(2018年7月-2018年9月)。2018年7月底前,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对试点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底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试点评估验收工作。
  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高平在会上强调,这次试点工作要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群众的实际,通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让群众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政府工作,推动政府更加透明开放,提高公众参与水平,赢得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试点单位和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化对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为在全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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