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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标题: 投诉:西藏新城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信件内容: 事实与理由:尚东花园小区3幢单元门西侧为业主共有公共绿地,物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未公示、未征得业主同意,于2025年11月擅自 在该绿地铺设小道,侵占公共绿地、改变规划用途、涉嫌违法建设,业主已前后7次分别线下、线上向街道、城管反映。已于2026年1月始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行政处罚通知书。并且在2026年5月8日,有红梅街道陈副书记主持召开的会议(区住建局副局长、区司法局、街道、社区、物业、业主代表参加)上经过讨论,定为5月30日前物业将此小道 恢复原样,而物业公司拒不执行整改,在5月28日一意孤行,将此小道改为空心砖铺设,硬化路面,(业主代表在会议上已明确反对,铺设任何小道,均要依法依规,召开全体业主表决后才可决定),继续违法建设、侵占业主共有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271、942条《城乡规划法》第64条、《城市绿化条例》第27条、《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77条

诉求:城管依法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拆除空心砖小道、恢复绿地原状。并对物业依法依规处罚。
留言时间: 2026-05-30
回复时间: 2026-06-09
回复内容: 周敏: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已转我街道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尚东区花园3幢北侧绿地内设置便道的情况,2026年1月9日我单位已对该小区物业公司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2026年1月23日17时前自行改正,但物业一直未进行整改,2026年1月27日我单位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2026年4月9日我单位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6年6月2日红梅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物业已对该处便道进行整改,现铺设的为绿化砖,且物业公司已组织人员对该处绿地及绿化砖空隙处播撒草籽,补种绿化。后期红梅街道工作人员将继续与尚东区物业公司沟通,共同维护好小区公共绿地。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9日   
回复单位: 天宁区红梅街道
答复满意度:
    目前满意度: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