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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启动
发布日期:2025-04-03   来源:工信局  
 

近日,省工信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新申报企业

符合《通知》要求的行业规范条件企业自愿开展申报。

各辖市(区)工信部门对新申报的废钢铁加工企业、废铜铝加工利用企业、废纸加工企业、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机电产品再制造企业进行实地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审核通过后,申报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申报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企业另行通知)

“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网址:

https://green.miit.gov.cn

二、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请各辖市(区)工信部门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已公告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应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产能应参照新申报企业提交材料),相关材料经审核后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

(2)督促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于4月20日前将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3份)提交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3)按要求对已公告企业规范(准入)条件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于4月20日前上报监督检查报告,市工信局视情组织抽查。

联系方式

常州市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0519-85681224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2.常州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拟撤销变更名单

3.常州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4.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5.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

6.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7.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8.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9.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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