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法治营商“宁有感” |
发布日期:2024-06-07 来源:行政审批局 |
“首违不罚”是一项创新型执法举措,是一项宽严相济的新型执法方式。近日,天宁区司法局牵头对全区“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进行了再次更新,第三版《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正式向社会公布。“实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给了市场主体一次自我纠错的机会,这是我们柔性执法的一项内容,更是我们天宁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天宁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袁伟强介绍,自2022年首版发布以来,天宁已在行政处罚办案中实施“首违不罚”规定近2000次,惠及市场主体约1200家,得到了广大企业的认可和赞许,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天宁区应急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对某机械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发放给生产车间工人的数套塑料安全帽生产日期已超出安全有效期,应当强制报废但未报废。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执法人员逐一查看了车间安全帽内标,发现其实现场有足量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可供车间作业人员使用,但是在报废管理上存在问题造成了混杂使用。 考虑到该企业为首次轻微违法,且未发生安全事故,执法人员遵循首违不罚规定,对企业进行了教育并未进行处罚。 在执法人员现场指出问题隐患后,该机械公司不仅立即报废处理了不符合规定的安全帽,而且后续修改完善了安全帽管理制度,明确了企业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并组织培训,长效健全了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机制。 “罚款不是我们执法的目的。”执法人员表示,通过行政检查督促企业立即消除隐患、主动开展合规管理更为重要。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竞速成长的同时更应当主动全面自查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通过设备、制度、培训、管理等软硬件的更新完善消除隐患,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为企业更高质量的发展腾飞夯实基础。 无独有偶,不久前天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某餐饮店发现,该餐饮店的餐厨专用收集桶内混杂较多的白色塑料袋、纸巾、一次性餐具等非餐厨废弃物。白色塑料袋、纸巾等均不是餐厨废弃物,与餐厨废弃物混杂既易滋生细菌不利于餐饮卫生,也不利于实现资源再利用,而且依法确属违法行为。 随后,天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天宁区城乡综合管理服务智慧平台2.0”对该餐饮店进行了检索,发现其此前从未发生同一违法情形,也没有城管管理领域违法记录,综合考虑并未对该店进行处罚,而是通过预警告诫、纠正制止和教育规范,引导当事人自行纠正并杜绝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软实力的“晴雨表”。近年来,天宁持续深化“首违不罚”改革,在全市率先出台全领域适用的《关于在行政处罚中适用首违不罚规定的指导意见》,向社会集中公布了《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涉及全区14家行政执法机关共计137项“首违不罚”事项,其中55项为天宁区率先施行。同时,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持续进行更新。 此外,为全面掌握行政执法信息、高效精准认定“首违”之情形,天宁区大力推进规定适用与智慧监管相协同,在全市范围内先行先试“天宁区城乡综合管理服务智慧平台2.0”系统,根据是否适用“首违不罚”适用条件进行分类处理,现已实现“首违”执法信息在区、镇(街道)两级共建共享。通过统一的执法信息平台,实现了“首违”认定信息的全区共享,保证了执法的精准度、高效性,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去年,“‘制度’+‘清单’全面推进‘首违不罚’实践”项目,被市委依法治市办评为常州市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一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