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公布《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三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31 来源:数据局 |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处罚及其裁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实现“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现将调整后的《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三版)》向社会进行集中公布,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 清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3年6月15日公布的《常州市天宁区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第二版)》同时废止。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的规定,与清单及其实施不一致的,从其规定。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和上级政策文件的立、改、废和具体实施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