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 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推进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和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天宁答卷”主题主线,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625件,同比上升43.68%,其中刑事案件2052件,民事行政案件308件,公益诉讼案件137件,刑事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案件128件。18个案事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部门及团队获市级以上表彰10次,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27人次。
一、强化检察实干担当,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目标,找准检察服务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0人,起诉1012人,同比分别上升117.43%、31.77%。创新和加强邪教治理,打造“天正·无邪”品牌,在全省率先制定邪教案件提前介入和出庭工作指引,创新开展“教转帮扶仪式”,经验做法获最高检转发。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格落实“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依法对一起公安部督办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跟进落实《反电信诈骗法》,保持严惩态势,依法批准逮捕电诈、帮信、掩隐犯罪48人,起诉236人,其中依法从严追诉缅北电诈“回流”案件31人,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护航金融安全,与区法院制定非法集资类犯罪办案指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犯罪6件12人、洗钱犯罪3件3人。聚焦新型毒品治理,办理麻醉精神药品类新型毒品案件3件3人。
二是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最优地区。认真落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1+5+N”机制,出台检察服务十项举措,联合常州经开区、无锡江阴市两地检察机关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对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及企业知识产权等犯罪,依法起诉11件13人。办理了全省首例非法获取拼多多等知名购物网站计算机身份认证令牌数据案。潘某某危险作业案等2起案件获评常州市第三届“服务532发展战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优秀案例。针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治理建议4条,获市政府、市检察院采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8件,促成一家国有企业制定并实施合规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合规。与区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涉案企业行政合规和刑事合规互认。合规工作获评全市企业合规建设优秀服务产品。
三是促推基层诉源治理“新枫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或初犯偶犯等依法不批准逮捕20件27人、不起诉168件218人。围绕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国企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向区委区政府、市检察院呈送治理专报7份、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件,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治理8次。以办理的一起“黑气点”非法经营案为切入口,牵头八部门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行刑公”三法衔接诉源治理机制,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控告申诉窗口“蔡蔡工作室”团队总结运用“三分四度五向”工作法,对179件来信来访均在三个月内答复办理情况,152件息诉息访。工作室被最高检评为“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工作法荣获全市平安建设优秀案例。
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刑事检察持续优化。着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86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3000余条,联合公安天宁分局清理刑事“挂案”6件,全流程做实“大控方”格局。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1.56%。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撤案27件,追捕、追诉24人。深化刑事审判监督,监督意见采纳率95.45%。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已全部起诉。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贿人所获不正当利益追缴监检协作机制,获最高检转发推广。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侦办一起监狱民警渎职犯罪案件并提起公诉。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脱管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社区矫正机构处罚违规人员34人。
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力度增强。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47件,联合相关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5件。探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意定监护制度,在办理的一起赡养费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推动“事实孤寡”老人与社区居委会签订意定监护协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法治日报》等媒体报道。查办虚假诉讼2件4人,涉案金额180余万元。联合区行政审批局建立市场主体登记治理协作机制,开展冒名登记专项治理,办理相关案件22件,解决相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25件,相关工作获最高检肯定。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检察意见36件,移交有关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三是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提升。公益诉讼立案104件,涉及环资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9大领域,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与区人大、区政协分别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25件。开展“国资国财”专项保护行动,牵头建立长效机制5个,推动形成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医保基金、低保账户资金监督闭环,督促相关部门追回资金300余万元。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安全会议在区检察院召开,天宁模式在全市推广。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联合市残联对辖区无障碍环境设施进行“深度体检”,牵头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集中推动问题整改60余处。
四是数字检察行稳致远。打造“数智汇检”工作品牌,建成全省首家基层检察大数据应用中心,研发智慧监督模型9个,相关工作被《法治日报》等媒体报道。“天检翼·侦协助手”被评为全国智慧检务创新案例、江苏智慧法治创新案例。“民生睛雨”数字治理项目获评2023年度中国数字政府数字治理十佳创新案例、2023年度常州市社会治理创新项目一等奖。1个监督模型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模型竞赛一等奖,3个模型被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三、强化检察为民理念,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守护好人民群众高品质幸福生活。
一是倾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严量刑起诉3件11人。全省首次以妨害药品管理罪起诉非法销售、注射港版九价HPV疫苗犯罪行为。针对案件暴露的网约理疗平台监管漏洞,提出完善监管建议,促进平台依法规范运营。严厉打击挂证诈骗、恶意欠薪等犯罪行为,快捕快诉3件11人,姜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利用大数据深度挖掘监督线索,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主动退赃退赔1291万余元。办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案件19件19人,协同法院督促犯罪嫌疑人履行执行义务7000余万元。与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机制,支持困难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提起民事诉讼21件,对因案致困人员发放救助金20.2万元。
二是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起诉14人,对一名被告人从严提出22年量刑建议,获法院判决支持。对犯罪较严重的罪错未成年人,起诉22人,并办理了全省首例涉未成年人综合履职行政检察监督案。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积极采取非羁押措施,附条件不起诉15人。联合区妇联、区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5次,实现罪错未成年人家庭全覆盖,并共同开展就业帮扶,9名罪错未成年人走上正途。聚焦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办理全市首例盲盒新业态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对75家盲盒销售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下架不合格盲盒产品1000余件,向校园周边经营者发放倡议书1200余份。
三是不断满足群众更美生态需要。依法办理非法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犯罪3件14人。在办理的一起跨三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中,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3条,引导公安机关串联处置窝点、运输司机、产废单位三级链条,铲除涉污窝点3处,查处产废企业23家,并同步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建立“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机制,携手资规部门、郑陆镇政府共建全省首个林业“固碳基地”,在全市首次将“以碳代赔”运用于破坏林地案件。围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开展“静音护考”专项行动,公益诉讼立案11件,联合相关部门约谈建筑施工单位40家,推动施工噪声整改。
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一是永葆政治忠诚底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区委及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等集中研学13次,班子成员讲党课11次,46名党员干警到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市委主题教育基层直通点,环资领域“行刑公”三法衔接工作被市检察院作为主题教育正面典型案例。以“益家宁”党建总品牌为引领,打造天检“察”话汇、“宁距离”“宁跑者”等子品牌,与区有关单位共建“宁聚益”“天宁红运”等红色党建联盟,初步形成检察党建品牌矩阵。立足办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风尚,开展“讲百案进千企访万家”等普法活动98次,通过“两微一端”、检察集群网等发布原创普法故事83篇、普法短视频14个,开展普法直播活动24次,获省电视台报道6次。
二是抓实专业素能建设。打造竹林讲堂、益家小课堂等学习交流载体,学习研讨20期。与浙江大学开展检校共建,邀请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教授来院授课。一年来,共获评市级以上典型案例40个,理论研究论文在《检察日报》等知名期刊上发表和在省市级学术会议上获奖22篇次。入选省检察院人才库2人,市级26人。11人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中斩获标兵、能手称号,其中2人全市第一。1名干警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称号,7名干警被市检察院确定为“常检名人”,3个品牌被确定为“常检名品”。
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认真接受市检察院党组专项整治督察,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逐项整改。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把纪律作风教育融入日常,以“案中人”“身边事”增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认识。厚植“天检廉盟”廉洁文化品牌底蕴,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提醒,举办“读文思廉话心得”等廉政活动,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参观监察文化馆。主办“青果思享会-青年廉洁文化研学”活动,讲述赵毅廉政故事,分享“读廉”心得。“天检廉盟”廉洁文化品牌入选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重点项目。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代表参与检察工作120余人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6名检察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18名检察官进驻人大代表之家、联络站和联系点,开展法律宣讲等活动,17项课程被列为精品活动。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调研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29人次。针对委员关注的小区物业治理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95次,组织检察听证67次,实现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类型全覆盖、公开听证“四大检察”全覆盖。举行“关注充电这‘桩’事 护航新能源之都”等检察开放日活动25场,以“线上实时直播+线下沉浸体验”形式,辐射2万余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依靠的是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执法司法机关的配合与制约,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围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天宁新实践,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一是围绕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解决发展难题、促进科技创新的检察举措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距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还有差距,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还需更大力度推进;三是对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更高要求,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的能动性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天宁新实践。
一是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更高水平平安天宁建设,精准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严惩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主动融入区委发展大局,围绕三新经济、新能源产业、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创新履职,更大力度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等工作。深化数字检察赋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社会治理检察样板。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坚决守护公平正义。坚守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抗诉、检察侦查等法律监督手段,增强法律监督的刚性和韧性。探索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调,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一体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中形成更大监督合力。
三是坚持人民立场,更好践行司法为民。依法办理危害群众衣食住行安全与利益的民生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的更高期待要求。积极探索数字检察在服务民生上的更大效能,深化打造“民生晴雨”数字治理项目,运用大数据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蔡蔡工作室”作用,做优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
四是从严管党治检,展现良好检察风貌。不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党建引领,提升政治建设标准标杆。落实《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打造风清气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谋在点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天宁答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 “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应对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经常实施的9类案件涉及的警情进行检索、查证、审查、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2. 电诈、帮信、掩隐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
3. 缅北电诈“回流”案件:中缅联合打击移交我国处理的,犯罪嫌疑人系从我国流入缅北地区专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案件。
4. 计算机身份认证令牌:计算机第一次登录拼多多等网站后,服务器会生成一个Token并返回给客户端,以后客户端只需以这个Token请求数据,无需再次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5. “黑气点”:未取得经营资质许可,违规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储存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点。
6. “蔡蔡工作室”:以区检察院控申检察官蔡俊峰为核心成员的接待窗口团队,由两名检察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以解忧、纾困、暖心为抓手,通过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多项务实举措,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7. “三分四度五向”工作法:采取“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三分法,聚焦“知情、解忧、纾困、暖心”四个方向,以“信念、法治、责任、阳光、温度”五个维度,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8. 意定监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9. 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件,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处理,并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督促、跟进监督的法律监督活动。
10. “天检翼·侦协助手”: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为解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中检警沟通缺场景、缺跟进,数据运用缺研究、缺提炼,沟通不畅等问题的线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
11. “民生睛雨”数字治理项目:区检察院自主研发的,包含“轻罪治理”“噪声治理”“小区治理”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四大应用场景的线上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为区委区政府、相关执法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治理建议,为检察办案部门提供监督线索。
12. 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国家和社会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行为,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13. 林业“固碳基地”:区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分局、郑陆镇共同打造的,将腾退的“危污乱散低”工业用地用于新增规划林地,通过全民义务植树、征占用林地异地恢复、案件生态补偿等方式,多元化修复受损生态的林业基地。一期规划总面积约330亩,可为全区生态损害赔偿提供8个代偿补植区及公益代偿岗位。
14. “以碳代赔”:行为人以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生态损害赔偿,碳汇资金专款专用,用于植树造林、采伐更新等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生产活动。
15. “三个规定”: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16. “十个严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包括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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