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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来源:政府办  
 
——2024年1月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康 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780件,办结16837件,法官人均结案400件,平均审理天数54.45天,上缴诉讼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共计8829.23万元,主要办案指标稳居全市法院前列,先后获评“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首批‘五好五强’领导班子”,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法治保障,在服务大局上实现更大作为
  (一)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紧密围绕天宁区司法需求,在云制造先导中心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全年全院共审结技术委托开发、不正当竞争、侵害商标权等案件212件。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与区政府合力搭建企业破产处置实体化平台,审结破产、强清案件163件,安置、分流职工221人,化解不良债权12.04亿元,盘活土地资源6197平方米、房产面积13000平方米,为323套房产业主办理权证,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标对表营商环境先进地区,与江阴法院、常州经开区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司法服务保障锡常协同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深化三地法院在公司、金融、破产等审判领域的司法协作,为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依托“两个中心”构建起“一站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共诉前调处金融纠纷6791起,标的金额6.41亿元,调解总数位列全市第一,成功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全方位前移执行端口,在金融纠纷诉前调解环节,及时根据当事人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逾80%的案件成功保全后自行和解。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创新实践“纠纷要素提取、材料集中推送、文书一键生成”审理模式,全年共审结金融案件2604件,平均审理天数28天,同比缩短22.31%,实现金融纠纷案件快审快结,立案庭获评“全省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三)营造诚信守法社会环境。严格甄别防范、坚决打击惩治虚假诉讼行为,移交张某虚假诉讼系列案件7件,涉及金额6000多万元,打击规模再创全市新高。坚持审判执行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全方位惩戒失信行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38人次,限制高消费3611人次。完善打击拒执行为长效机制,用足、用够、用好司法惩戒手段,审结18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其中12名被告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动履行执行义务,执行到位金额近600万元。完善守信激励修复机制,及时将173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移出“失信黑名单”,屏蔽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个人和经营主体信息334条,构建“失信必惩戒、信用可修复、守信有激励”的治理体系,以法治方式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筑牢安全防线,在维护稳定上彰显更强担当
  (一)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691件,判处罪犯923人,助力打造更高水平平安天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犯罪,审结魏某某等人涉恶案、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偷越国(边)境案8件17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常态化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涉黑恶势力案件执行到位款项3000余万元,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严厉惩治职务犯罪,审结涉常州轨交系统、涉国资平台等职务犯罪案15件17人,追缴赃款赃物1874.5万元,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二)全力守护群众生活安全。公开审理全市首例危险作业案,精准打击私自倒卖、储存、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行为,30余名行业代表应邀旁听庭审,起到“审理一案、震慑一片”的作用。依法审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25件,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法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买卖身份证案109件,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依法审结涉 “九价疫苗”妨害药品管理案,从严适用从业禁止规定,精准打击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依法审理医保诈骗案件,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协作配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三)深入推进区域社会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聘请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2家商会、区干燥设备行业协会为特邀调解组织,激发行业调解效能。针对社会治理薄弱环节、行业管理漏洞等,向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4份,其中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司法建议获省卫健委充分采纳,并在全省推进应用孕产妇人脸识别技术,严禁冒名入院就医和分娩。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人民法庭依托 “郑能量”法治堂等法治宣传阵地,通过到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到村头组织调解,充分发挥法庭矛盾化解的“桥头堡”作用,以新时代能动司法助推社会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三、提高履职效能,在保障民生上展现更高效率
  (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以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精准服务区民生实事项目,审结民事案件10204件,努力实现司法供给与群众多元需求的“双向奔赴”。全力做好“保交楼、稳民生”,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示范判决”的模式妥善处理“诚远置业”系列案件,化解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836起。全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建立治理欠薪“九方联动机制”,发布2022年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十大典型案例,全方位多层次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解纷新格局,实质性化解劳动者的烦“薪”事。全力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稳步推进锦园生态养老中心等6家主体破产清算工作,探索出“养老优先、法定优先、退赔优先”这一全新解决路径,为维护老年人权益打下坚实基础。
  (二)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积极开展执源治理工作,打造执前预防督促、执中高效化解、执后破产兜底的“三阶推进式”执源治理新模式,案件增长趋势变缓,全年共执结案件7437件,执行到位24.49亿元。常态化组织执行会战,开展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等集中执行活动28次,“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直播活动吸引30万网友在线观看,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某新能源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时,采取“活封活扣”等执行措施,保护涉执企业“造血能力”,促使企业在持续生产经营中清偿全部700万元借款。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在执行某机械公司债券转让合同纠纷案时硬核出击,连续奋战72小时强制交付1600万元机器设备,以实际行动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守“小家”和谐、护“大家”安定,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案件638件,为360余名未成年人落实抚养费4000余万元。加大对家暴案件依职权调取证据力度,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首发强制心理干预人保令》一案入选江苏法院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开展“与法同行成长路”、“法润万家进社区”、“青‘宁’相约法治夏令营”等各类普法活动52场,以“全覆盖式”法治教育护“未”成长。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明确父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今年以来已开展240件480人次家庭教育。构建“法律咨询服务+劳动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社工服务”的综合性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新机制,助力 “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四、坚持求实创新,在深化改革上取得更佳业绩
  (一)聚焦“服务最优”。锚定“一流服务、一流形象、一流队伍、一流管理”目标,着力构建“优+”诉讼服务标准,通过全过程陪伴式引导、全问题覆盖式解答、全流程便捷式指导、全方位跟踪式评价等方式,让诉讼服务更加普惠可及。扎实开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行动,完善“有信必复”来信办理机制,把“有信必复”纳入一把手工程,确立三级接访制度,因人因事、分级分类制定信访应急预案,攻坚化解重复信访积案、难案,切实保障当事人救济申诉权利。
  (二)聚焦“用时最短”。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快、送达快、结案快、生效快、执行快”优势,全面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应用尽用, 2466件小额诉讼案件实现一审终局,平均审理周期仅20.27天。发挥道交巡回审判职能作用,探索“诉前调解+诉前鉴定+要素式速裁快审”的“调审一体化”解纷模式,全年诉前调解道交纠纷974起,审结739件,平均审理天数37天,人民群众打官司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进一步下降。组织召开司法鉴定工作(法医临床类)座谈会,与五家法医类鉴定机构共同签署提质增效备忘录,持续推进鉴定工作流程规范化、节点透明化、沟通顺畅化,促进司法鉴定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效衔接。
  (三)聚焦“办案最公”。坚持以学促行,组织全院范围的审判管理专题课及审判管理知识测试,发现问题开出“药方”,补齐管理短板。坚持以改促治,定期召开执法办案推进会,发布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及时发现并纠正审判质量问题,2023年全院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1.15%,全市最优。坚持以督促导,定期对审限管理、结案管理、审判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等工作流程及要求进行重点提示,通过采取末位提醒、重点案件单独管理、特殊人员重点关注等方式,不断提升管理的精准度。
  五、夯实能力作风,在队伍建设上呈现更实成效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真、深、实、严”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自觉接受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针对督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全部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建强党建阵地“硬设施”,打造庄重与活泼、理论与实践、守正与创新相结合的政治忠诚教育馆,不断增强干警教育培训“软实力”。
  (二)提升司法能力。建立法官助理分阶培养机制,分岗分类组织培训133期3471人次,开展办案经验分享交流、办案竞赛评比等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及岗位适配度。持续深化“法答网”运行应用,提高业务交流和学习的自觉性,在线咨询问题471件,覆盖了民商事、执行、立案等多业务领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常态化开展“案读”沙龙,实施“研途相伴工程”,发挥优秀调研人才传帮带作用,打造出全国法院优秀案例、省法院典型案例、公报案例、省民事诉讼法学一等奖等28篇优秀调研成果。
  (三)优化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请代表委员等20名社会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构建新型监督联络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监督公正廉洁司法等渠道。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邀请、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金融案件审判执行工作,6名员额法官接受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先后12次邀请38名人大代表来院参加“三百”活动,有力拓展人大监督和司法公开渠道。完善落实全方位综合监管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巡查,引导干警长存清风正气,恪守廉洁初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法院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进步,离不开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倾情关心和监督指导。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领域专业人才培养不足,科技赋能效果不够显著,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新期盼新要求,司法利民便民举措仍待丰富,司法为民能力水平仍需提升;三是对标模范先进法院,在司法质效、服务发展等方面仍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4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依法履职尽责,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现代化人民法院,为天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政治品格锤炼,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持续抓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转化,继续围绕“凝心铸魂筑牢根本”这一目标深化学习领悟,在细照笃行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服务大局贡献度。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创新驱动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等中心工作担当作为。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完善企业合规指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提振发展壮大信心。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跨区域、多领域司法协作,推动锡常协同发展,让法治成为天宁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三是紧盯审执工作提质,提升司法公正感受度。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妥善审理民生案件,及时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加快破解司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更快兑现胜诉权益。聚焦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纵深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见。
  四是着眼社会治理升级,提升能动履职精准度。健全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让群众拥有更多解纷渠道、享受更优诉讼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强化基层法治供给,广泛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活动,以公正裁判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法院+”治理模式,凝聚协同治理合力,推动更多矛盾源头化解、就地和解,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展现法院新作为。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对标对表全国先进,努力打造更加优异的司法业绩,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天宁答卷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  “两个中心”: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常州金融多元解纷中心。
  2.  “诉讼保”:通过引入“银行担保前置程序”,对信用良好符合银行“白名单”制度的企业,银行为其办理“诉讼保”手续并出具担保函,法院可以在一定限额内暂缓、解除或免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诉讼对企业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3. 危险作业案:被告人王某某在明知瓶装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且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的情况下,2011年以来,被相关部门多次行政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后,仍擅自长期违法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活动。法院最终以危险作业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禁止被告人王某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业;对公安机关扣押的液化气瓶予以没收。
  4. 涉“九价疫苗”妨害药品管理案:被告人周某等8人妨害药品管理罪一案中,孙某通过微信购得未获得国家审批签发证明的港版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后,在南京市通过杨某等人加价销售,销售金额达667350元。法院最终判决周某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年不等。
  5. 医保诈骗案:被告人张某某在明知其系车祸致伤且已获得第三方赔偿,不符合使用意外伤害类医疗保险基金的情况下,为减少住院支出,谎称自己系在自家场地遛狗时从楼梯意外摔下致伤,并指使其子以此为由签署《常州市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知情承诺书》,并提交医院医保办理部门办理医保手续,后被告人张某某从常州中医医院出院时,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治疗费用,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共计人民币62472.473元。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6. 九方联动机制:区法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信访局、区总工会、公安天宁分局等九部门制订印发了《关于建立天宁区治理欠薪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多层次全方位构建了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解纷新格局。
  7. 执源治理“三阶推进式”模式:一是“执前调解+失信预警”,发挥自动履行正面效应;二是“繁简分流+专业团队”,实现类案治理精准执行;三是“执破融合+以惩促执”,实现执行工作向优转变。
  8. “活封活扣”:是指人民法院允许当事人继续使用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但不得做出转让等财产处分行为,使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继续发挥其财产价值,防止减损当事人利益。
  9. 法官助理分阶培养机制:指依据法官助理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建立区别于法官助理行政职级的初阶、中阶和高阶法官助理三个培养阶段,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职责、培养途径和考核评价等内容统筹做出的一系列制度性安排。
  10. 三个规定: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