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市天宁区政协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天宁区政协 >> 提案社情 >> 内容
关于加强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1-06-15   来源:天宁政协 浏览次数:  字号:〖
 

提案人:田建华

内容建议:

近年来,随着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住宅小区从功能配套到服务都越来越完善,极大地改善了居住环境。在住宅小区内,因对公共部位的使用而产生的公共收益也越来越多,如电梯广告、楼宇广告、公共设施租金、停车场地使用费等,一年下来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但管理政策及对业主合理运用这笔收益的指导却没跟上,致使对这笔收益的管理混乱,各自为政,不能做到合理使用。

据笔者了解,目前有的小区业委会对此实施监督管理,主动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有关经营项目的收益分配协议,成功地为业主争取到了应有的公共收益分红,而大部分小区的公共收益目前仍处于被物业公司“独自占有”的状态。目前,已颁布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对维修资金使用有一套严格的监管制度,而对公共收益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估计不足,其使用和监管也表述不明确,虽然提到“主要补充专项维修基金”,但是“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委会工作经费或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由于业委会的监督机制薄弱,“也可以”就给怀揣私心的人有机可乘,影响小区和谐稳定,小区公共收益的监管问题亟待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党建引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推进民主自治中的作用。

现行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分权而治的管理模式,显然有待完善。作为社区党组织要以此作为契机和抓手,设计活动载体,引导广泛参与;协调三方关系,凸显共建互制,合力营造社区民主自治的良好局面,探索打造“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的物业管理新模式,尤其要在业委会成立或换届时把好候选人政审关,把真正愿意为居民服务、乐于奉献的“当家人”选出来,从源头上把好关。

二、完善机制,出台小区公共收益使用和监管的配套制度。

主管部门尽快拟订相关的规定和举措,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的最好办法是透明公开运行,建立刚性的自我约束机制。诸如完善财务公开和审计制度,季度或半年向全体业主公示收支明细清单;根据业委会不同任期(3-5年),请第三方进行1-2次财务审计。实行项目预决算报告制度,规定业委会动用公共收益的权限和程序等

三、指导培训,着力于业主大会、业委会自身建设。

由于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物业撂挑、业委会渎职等问题时有发生,由此造成的矛盾纠纷数量逐年攀升。目前,常州几百家业委会真正能为业主当好家的还是少数,不少小区业委会或不称职,或滥用权,即使出自公心,认真维权的,也常因缺专业知识而功亏一篑,希望各级主管部门对业委会建设热情呵护,同时要求其规范运作,主动接受居民监督。

四、积极探索,引进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小区事务管理。

业主自治的探索还有很长路要走,为了化解业主难觅有能力、可信赖人选当家的烦恼,引入社会专业组织参与小区事务,包括业主大会、业委会组建运行,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管理等,它处于独立第三方,易被广大业主接受,根据试点单位经验,不失为业主自治管理有效模式之一。目前社会组织很多,而这类组织却凤毛麟角,希望主管部门加大政策扶持,积极发展催生,既确保公益属性,又助“自我造血”,为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探索。

  主办单位:天宁区政协;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