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天人普办〔2020〕4号
开发区、镇、各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镇、各街道党(工)委:
为切实做好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提高普查对象对人口普查的知晓度和配合度,确保全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6号)、《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普办字〔2020〕16号)及《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常人普办字〔2020〕8号)精神,天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天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天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附件2:天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计划安排表
常州市天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宣传部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
天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开展好我区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6号)、《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江苏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普办字〔2020〕16号)及《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常人普办字〔2020〕8号)精神,特制定天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江苏省和常州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天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和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动员和组织宣传,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人口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人口普查中心工作,通过开展人口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监测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解读结果等系统工作,引导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普查宣传,使地方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人口普查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机构、每个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二、普查宣传的主要内容
1. 国务院、江苏省、常州市和天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有关文件精神。
2. 人口普查的目的及意义,人口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被调查对象的义务和权利,人口普查进展情况和有关要求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4. 国务院、江苏省、常州市和天宁区领导的有关讲话精神。
5.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语口号和广告词。
6. 人口普查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
三、工作安排(详见附表)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工作要结合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特点,及时启动,逐步升温,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主要围绕三方面内容下足功夫,一是围绕“参与”下功夫,强化普查义务宣传,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和普查对象参与度。二是围绕“人群”下功夫,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等人群特点,找准宣传渠道,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确保信息送达。三是围绕“动员”下功夫,动员邮政、教育、电信、互联网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新闻媒体力量,动员各级地方政府和统计系统力量,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
(一)普查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3月-2020年10月)
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基本知识和工作要求。这一阶段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制定宣传方案,安排部署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对人口普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三是印制和发放宣传用品,制作人口普查宣传横幅;四是加强对人口普查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重点宣传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事件的处理规定等。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人口普查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7月至9月初,集中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普查方式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以便普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9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掀起宣传高潮。要严密制订“宣传月”活动计划,举行人口普查宣传月的启动仪式。期间,要上下联动、横向交流,做到口号一致、步调一致、声音一致。要采取新媒体与传统模式相结合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活动,造就强大的宣传攻势;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如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组织流动宣传车以及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等,对人口普查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要协调教育部门举办好“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普查意识,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精心准备好《致人口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并确保及时送到每一户普查对象手中,为普查员上门登记创造有利条件。通过“宣传月”全方位、高频次、多手段、宽领域的宣传,实现人口普查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达到人人知道人口普查、人人理解人口普查、人人支持人口普查、人人配合人口普查的目的。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以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积极参与普查登记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要深入宣传各级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普查人员克服困难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登记的典型事例。同时,要对普查登记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有关部门的查处情况及时曝光。对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1年1月-2022年12月)
围绕人口普查发布的成果进行,重点做好对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发布和解读,做好人口普查总结表彰工作。普查结果发布后,要抓紧开发资料,广泛宣传2010年以来全区经济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和人口、计划生育、教育、就业等领域取得的辉煌成就,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人口普查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天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由宣传部和各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并成立专门宣传机构,针对宣传工作计划安排表(见附件)进一步明确分工与职责,推进各项宣传实施到位。
二要搞好统筹协调。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方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和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各新闻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
三要科学制定方案。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提早谋划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好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建立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保障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渐次展开,不断加大普查宣传的深度、广度和频度。区人普办将视情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四要确保宣传效果。各级人普办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向本级宣传部门提出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人口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明确工作定位,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附件2:
天宁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
工作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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